第六十三章 斷 義(第3/3頁)

李尋歡用衣袖擦了擦嘴角的血,喘息著道:“你……你要去找她?”

阿飛道:“是!”

李尋歡道:“你絕不能去!”

阿飛道:“誰說的?”

李尋歡道:“我說的,因為就算你能將她再找回來,也只有更痛苦,她遲早總有一天要毀了你……我絕不能眼看著你毀在這種女人手上。”

阿飛的手本已握得很緊,李尋歡每說一句話,他就握得更緊一分。

他指節已因用力而發白,臉色更蒼白,雙目中卻布滿了紅絲,正如一條條燃燒的火焰。

李尋歡道:“現在你們分開,你固然難免痛苦一時,但你們若在一起,你卻要痛苦一生,你別的事都看得很清楚,為什麽這件事……”

阿飛突然打斷了他的話,一字字道:“你一直是我的朋友。”

李尋歡道:“是。”

阿飛道:“到現在為止,你還是我的朋友。”

李尋歡道:“是。”

阿飛道:“但以後卻不是了!”

李尋歡的面色慘變,道:“為什麽?”

阿飛道:“因為我可以忍受你侮辱我,卻不能忍受你侮辱她。”

李尋歡慘然道:“你認為我是在侮辱她?”

阿飛道:“我一直忍受到現在,因為我們一直是朋友,但以後,你若再侮辱她一個字,這侮辱就得要用血來洗清!”

他身子也因激動而顫抖,一字字接著道:“無論是你的血,還是我的血,都得用血來洗清!”

李尋歡仿佛驟然被人當胸打了一拳,踉蹌後退,退到門邊。

他又在咳嗽,卻沒有聲音,因為他的牙咬得很緊,嘴也閉得很緊。

鮮血,又從他緊閉著的嘴角沁出。

阿飛再也沒有瞧他一眼,嘎聲道:“現在我就去找她,無論如何也要找到她,我希望你莫要跟來,千萬莫要跟來,否則你必將後悔終生!”

說完了這句話,他就走了出去。

他頭也不回地走了出去。

眼淚本是鹹的。

但有些淚卻只能往肚裏流,那就不但鹹,而且苦。

血,本也是鹹的。

但一個人的心若碎了,自心裏滴出的血,就比淚更酸苦。

李尋歡也不知道已咳了多久,衣袖已被染紅。

他的腰似已無法挺直。

地上有個腳印,是血染成的腳印。

李尋歡忽然想起了門外那些零亂的腳印,他掌心立刻冰冷。

阿飛一定能找到她。

因為林仙兒一定會故意留下些線索,讓他找到。

他並不需要太多的線索,阿飛血液裏天生就像是有種追蹤的本能,甚至比野獸還靈敏,還直接。

但追到了以後呢?

阿飛勢必要和呂鳳先一決生死——林仙兒本就喜歡看男人為她拼命。

想到這裏,李尋歡掌心已沁出了冷汗。

阿飛現在還不是呂鳳先的對手。

能救阿飛命的人,只有李尋歡,可是……

“你千萬莫要跟來,否則就必將後悔終生!”

阿飛說出的話,一向永無更改。

何況,現在夜色更深,李尋歡又沒有阿飛那種追蹤的本能,就算想去追,也很少有機會能追到。

李尋歡掙紮著,站起,將鈴鈴的屍身抱上床,用床單覆蓋。

無論如何,他都要追去,他已下了決心。

就算阿飛已不再將他當做朋友,但他依舊永遠是阿飛的朋友,他的友情絕不會因任何事而更改。

那也正如他的愛情一樣,縱然海枯石爛,他的心永不會變。

“詩音,詩音,你現在活得還好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