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482章 好蹊蹺的失蹤案(上)

葉九現在的偵查行動,在兩個方面同時展開。

第一個方面,當然是研究從刑偵支隊那邊弄過來的陳年卷宗。希望能從這中間找到線索。第二個方面,則是深入調查毛小剛和陸佳的社會關系,看看能不能找到那種和他仇深似海的“冤家對手”。

但鑒於實際情況,這第二個方面的調查,是無法公開進行的。

表面上,葉九得給郎正“面子”,遵守規則。

郎正盡管沒有明令禁止他繼續偵查這個案子,卻也沒有宣布讓他加入“毛小剛陸佳案”專案組。

葉九知道,這已經是郎正能給予他的最大“關照”了。

說起來,郎正也頗為無奈。

一來,郎正希望這個案子不出什麽波折,就按照專案組目前的偵查方向調查下去最好,方方面面都很滿意。

但從另一個角度,郎正又擔心,萬一葉九是正確的,怎麽辦?

難道他就可以心安理得地看著一個無辜的警察,最終被冤枉?

無論是郎正現在的身份地位還是他的道德良知,都不允許出現這樣的情況。

所以,郎正既要禁止葉九再去提審張開拓,以免授人口實,同時他又不能命令葉九完全放棄對這個案子的調查。

所以現在,就出現了這種奇怪的情形,同一個案子,有兩撥不同的人馬在分別進行調查。而且都是雪峰市公安局下屬的單位在調查。

專案組那邊,也清楚葉九和特警大隊正在幹什麽,卻裝作不知道,自始至終,都沒有任何人與葉九取得過聯系。就好像這個事情壓根就沒發生過。

不過葉九從私下的途徑也得知,專案組那邊,加快了進度,準備在不久的將來,將案子移交給檢察院。

一旦檢察院正式提起公訴,法院判決之後,葉九這邊,就會變得相當被動。

案子還在偵查過程中的時候,你提出異議是可以的,充其量只是公安內部的問題,內部糾錯,歷來都允許。

可等檢察院起訴,法院判決後,你還是提出異議,那要“對抗”的,就是公檢法三家了。葉九就算再頭鐵,幹出這樣的事情來,也得好好考慮考慮。

所以,他現在也必須加快進度,在這個案子正式移交給檢察院之前,提出足夠的證據來,證明專案組錯了,完成這個內部糾錯的流程。

他將自己以及特警大隊的其他同志都“關”在辦公室,埋頭研究卷宗。

而調查毛小剛和陸佳的社會關系這個任務,葉九交給了張思睿。

現階段,唯獨張思睿是“自由身”。

他已經被停職,不能再算是特警大隊的一員。換句話說,他現在只能算是“私自偵查”,就算出了什麽問題,也怪不到葉九頭上。

但同樣的,如果出了什麽問題,葉九也沒辦法保他。

不過從情理上,張思睿“私自偵查”倒是可以說得過去的,現如今被關押在看守所的,可是他的親哥哥。

任誰遇到這樣的事,都不會“束手待斃”吧?

怎麽也要掙紮一下。

葉九信得過張思睿,以他的水準,不至於一出手就被人“逮住”。

小夥子年輕歸年輕,幹刑警的時間可不太短,經驗方面,還是比較豐富的。

“教導員,這個案子,沒查出結果嗎?”

辦公室內,葉九拿起一本卷宗,很奇怪地向身邊的高遠問道。

高遠從他手裏接過卷宗,隨口問道:“哪個案子……哦,你說百裏川失蹤案?”

百裏川不是一個地名,而是一個人名。

復姓百裏,單名一個川字。

百裏這個姓,還是比較罕見的。

“對,這個案子,很奇怪,當時沒怎麽認真調查嗎?”

葉九之所以特意將這個案子拿出來,一方面是因為這個案子本身確實有些怪異,另一方面,則是因為百裏川本身的身份。

根據卷宗記錄,百裏川是一個房地產公司的老板。

他所擁有的那個房地產公司,就叫做“百利房地產”,取的是自己姓氏的諧音。葉九沒辦法從卷宗記錄上判斷“百利房地產”公司的規模,卷宗上不記載這樣的信息。

但葉九很清楚,現階段,能夠搞得起房地產公司的,肯定都是牛人。

不但資金要特別充足,各種關系也得非常強大,二者缺一不可。否則,你壓根就沒辦法玩下去,分分鐘就會被人擠垮。

房地產這個行業的競爭,其激烈程度,遠不是外人能夠想象得到的。

在這個行業的競爭中,沒有絲毫的道德和憐憫可言,只有“成王敗寇”。

這樣一個牛人,居然在兩年前,莫名其妙的失蹤了。

和他一起失蹤的,還有百裏川的司機和一台奔馳小轎車,也就是百裏川的座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