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99章 葉九的建議(第2/2頁)

其中有三個骨幹成員,身上也是背著命案的,可他們又是受黃金子的指使。他們是實際的殺人者,卻不是主謀,某種意義上來說,他們是在“執行命令”。

這樣的家夥,在可殺可不殺之類,判處死刑立即執行沒有問題,判處死刑緩期兩年執行,也沒有問題。

這就需要檢察院的檢察委員會和法院的審判委員會去綜合衡量了。研究結果最終還要上報專案指揮部和廣武市委以及省政法委領導。

但作為具體負責案件偵辦的公安機關,同樣要提出自己的意見。

身為一大隊大隊長,葉九一點不含糊。

在移送檢察院的資料中,代表偵辦機關直接提出了“嚴厲處罰”的建議。葉九認為,為了更加有效地震懾嚴重暴力犯罪,震懾其余小型流氓團夥和犯罪分子,對於黃金子團夥,應該適用“嚴打政策”。除了團夥首犯黃金子之外,對於其他三個骨幹成員,根據他們所犯下的實際罪行,偵辦機關建議判處死刑!

公檢法司四家聯合辦案,從來都不是孤立行動的,而是一個整體聯動。

偵辦機關的意見,檢察院和法院領導,都要慎重考慮的。

沈旭東明確簽字同意一大隊的建議。

非常時期,就必須用重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