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53章 悲慘故事(中)

因為狗頭軍師頭腦不清晰,沒有及時認清楚形勢,所以,這場悲劇還在繼續。

首先必須要承認,黑王子哥“率領”的這個打手小隊,還是比較有“專業水準”的,縱算在德盛,他們也算是“第一流”的打手小隊,經常被大佬們“賦予重任”,“沖鋒在前”。

盡管事發突然,老大忽然被撂倒,打手們依舊還是保持著一定的“專業水準”,並沒有因為對手只有一個人,就冒冒失失,赤手空拳地往前沖。而是紛紛操起了家夥。

其中兩個,直接亮出了片刀。

這是花街社團勢力外圍打手的“標準裝備”。由於今天他們並沒有“任務”,純粹就是在這兒喝酒宵夜娛樂,所以只有兩個人隨身攜帶了“制式武器”。

可見這兩個家夥,應該是黑王子哥手下的“主力”。或者是性格比較謹慎持重的,覺得不管什麽時候,刀不離身才有安全感。

另外三個,包括狗頭軍師和萬俟戈在內,則順手操起了啤酒瓶,“乒乒乓乓”地一陣亂響,將啤酒瓶在堅硬物體上砸碎,轉眼變成“利刃”。

這種砸碎的啤酒瓶,實話說,當真是“近戰利器”,不規則的刃口,一旦捅在人身上,立馬就會形成一個奇形怪狀的傷口,流血止都止不住,比一般的匕首還要厲害。

缺點就是刃口不夠長,使用起來也不是那麽就手。

匕首是可以反握的,有經驗的打手,近戰的時候,通常都會反握匕首,以便更好地保護自己的手腕,使敵人不方便奪刀。

不過眼下的情況,是五對一,所以壓根就不必如此謹慎——五個人打一個,還能讓人把刀搶走?

除非他們都是死人。

但他們的“專業水準”也就這樣子了,到此為止。

接下來的表現,和葉九在平安街頭打過的那些流氓混混,沒有什麽本質的區別——高舉片刀,嚎叫著往前沖!

至於說到相互配合,那是肯定沒有的。

這也很好理解,畢竟是五個打一個,刀子對拳頭,有必要講究那麽多“戰術”嗎?

這個特麽的內地警察,難道還真是銅頭鐵臂不成?

刀子砍不死他?

面對這麽幾個烏合之眾,葉九的神態相當輕松,甚至還有時間扭頭朝著不遠處的陳大衛說了一句“大衛,這算是自衛吧?”

陳大衛沒有說話,卻用實際行動表明了態度——直接掏槍!

在花街混了二十年的陳警長很清楚,和這幫馬仔打手是沒有任何道理可講的,你亮警官證,對他們來說,沒有絲毫震懾力。

和警察打架,於這些馬仔而言,乃是家常便飯。

每年都有同事死在這幫馬仔打手的片刀之下。

除非來了一大堆警察,明顯形成了壓倒性的優勢,他們才會乖乖聽話合作。像現在這樣,想要他們停下來好好“聽我說”,簡直就是癡心妄想。

維多利亞警隊的規則,和內地有所不同。

面對這種情況,警員是允許使用槍械自衛的。

前提是警員的生命安全受到了明顯的威脅。換句話說,就是陳大衛在制止鬥毆的過程中,有疑犯直接朝他掄刀子,陳大衛可以開槍。

但陳大衛必須先握槍在手,免得到時候來不及拔槍。

不過最終,陳警長並沒有獲得開槍自衛的機會。

因為根本就沒那個必要!

葉九的動作太快了!

當幾個馬仔打手嚎叫著沖上來之前,葉九手裏已經多了一條甩棍。這樣的自衛武器,任何遊客都可以隨身攜帶,不違法。

此番前來維多利亞公幹,因為沒有執法權,所以葉九一行四人,都沒有被允許配槍。

甩棍,就是葉九此刻隨身攜帶的唯一武器。

當然,就算沒有這條甩棍,葉九也可以現場獲取武器,比如啤酒瓶,比如直接奪刀。

但相對而言,片刀和啤酒瓶,都不如甩棍那麽好用。

畢竟在這樣混亂的情形下,如果葉九用奪過來的片刀砍殺,也很難把控好一個度,保證不將任何人砍成重傷。

還是甩棍比較保險些。

葉九可不想在維多利亞卷入到一場曠日持久的傷害案之中去。

哪怕是正當防衛,也一樣要走司法流程的。

說時遲那時快,葉九剛剛甩出了棍子,第一把片刀就已經劈頭砍了下來。

這種刃口長達五十公分的片刀,雪亮雪亮的,在燈光照耀下,顯得格外嚇人。葉九卻幾乎一動不動,甚至都沒有伸出手裏的甩棍去格擋。

見招拆招,那不是高手的打法。

何況現在還是一對五!

葉九直接對攻!

在片刀砍下來的瞬間,輕輕往旁一側身子,片刀就挨著他的鼻尖削了下去,然後,風聲呼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