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89章 這種事咱們刑警隊就不該管!(第2/2頁)

刑偵大隊的情形,也差不多。

不少基層派出所,警力配置非常有限,往往是幾個警察加幾個聯防隊員,就要管一個鄉鎮,平時管管打架鬥毆,鄰裏糾紛還湊合,真要是發生了較為嚴重的刑事案子,基層派出所根本就無力管轄。

故此不少縣局區局都仿照交警大隊的模式,在各個中心城鎮設立刑警中隊,每個刑警中隊都要管轄好幾個鄉鎮的刑事案件。

和惠民派出所相鄰的另一個派出所,是個小所,所裏沒有刑警隊的編制,按照百花區分局的規定,該所轄區內發生的重大刑事案件,也歸惠民派出所刑警隊管轄。

當然,如果是特別重大的刑事案件,那惠民派出所刑警隊也是辦不了的,必須上報分局乃至上報市局,以分局刑警大隊或者市局刑警支隊為主偵辦,派出所刑警隊予以協助。

張小山的意思很明白——咱們是“管大事”的,顏小紅說的這種“破事”,交給片警去管就行了。

刑警隊哪有那麽多閑功夫?

就說現在吧,誰手裏不是一堆的案子等著去核實。

而且明顯是該警區管的事,刑警隊硬要去插手,肯定會引起警區同志的不滿。

受苦受累不說,還不被同志理解,何苦來哉?

不過很顯然,張小山並沒有把自己的“反對意見”說出口來,畢竟刑警隊的事情,還得是葉隊說了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