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61章 專案組成立

葉九同志意外出現在機關幼兒園,並且發表了對本案對看法,基本上沒有引起任何漣漪。

等他離開之後,一切都按照既定流程,有條不紊地進行著。

不能說,劉高他們的處置就是錯的,基本上,任何人處在劉高這個位置上,恐怕都會采取同樣的做法。

有些話是不能說出來的,但你必須這麽去做。

比如這個案子,不管是劉高還是梁文武,都沒有百分之百的把握一定能破,更沒有百分之百的把握,一定能把嚴市長的小孩找回來。

越是這樣,他們就越是要保證“流程正確”。

也就是說,整個偵破過程,必須要經得起“考驗”,不能有任何疏漏。如果最終案子真的沒破,孩子真的找不回來,最起碼可以讓嚴市長明白:我們都盡力了!

實在這種案子,偶然性太大,線索太少,我們也沒辦法。

刑事偵查是一門科學,我們必須尊重客觀規律。

事實上,很多時候,很多部門都在做著這種“程序上無比正確”,實際上鳥用沒得的事情。

原本案情分析會時間不會太長,目前基本上都沒什麽線索,大家坐在一起分析案情起不到什麽大作用,主要就是分派一下工作。

目前當務之急是馬上詢問幼兒園所有的教職員工,從園長到食堂煮飯阿姨,一個都不能少,每個人都必須接受詢問。

但實際上,這個案情分析會卻開了差不多四十分鐘。

原因很簡單,開到一半的時候,市局領導們也急匆匆地到了。

平安市副市長,市公安局長黃俊欽親自帶著刑偵支隊的骨幹們趕過來了。

和嚴為國一樣,黃俊欽也是從區委一哥的位置上,調任市公安局局長的。因為資歷問題,他暫時並沒有出任市委政法委書記職務。

市府的排名,在嚴為國之後。

本質上,他就是市公安局長,副市長基本等於是兼職。

雖然他在市府那邊的分工,是分管政法口,實際平安市政法系統的老大是陳書記。陳書記兼任著市委政法委書記。

市檢察院和中級法院,以及司法局的大佬,也不大可能服從黃俊欽的調遣。

嚴為國和黃俊欽不同,他是紮紮實實的市領導,分管好幾條線。

當然,也並不是說,嚴為國就比黃俊欽更牛。

只要黃俊欽能更進一步,出任政法委一哥,他在市領導中的排名,就要高於嚴為國,除非嚴為國能出任常務副市長。

黃俊欽親自過來,更多的是表示對這個案子的重視,同時也是給嚴為國一個安慰。

表明市局會對這個案子全力以赴。

對破案,黃俊欽還是比較樂觀的。

作為一個刑偵“外行”,黃局長覺得這個案子並不復雜,應該不難破。只要孩子確定是在幼兒園丟的,犯罪分子就不可能不留下一點蛛絲馬跡。

幼兒園那麽多教職員工,怎能連一點線索都提供不出來?

犯罪分子又不是透明人。

就這麽大搖大擺在幼兒園偷走一個孩子,還不給任何人發現?

怎麽可能!

所以案情分析會上,黃俊欽一錘定音,這個案子,集中兵力,從內部突破!

應該說,黃局長這個決定,還是比較符合邏輯的。

在沒有其他任何外部線索的情況下,只能先從內部著手想辦法,看看能不能找到比較有用的線索。

安婷再一次提出來“全市布控”。

只有她牢牢記住了那個小警察的話,盡管她已經把葉九的名字忘掉了。

對此,黃俊欽遲疑了一下,才有條件地答應下來。

全市布控,當然是好辦法,應該也有一定的效果。

然而並不表示著,這個工作很容易完成。

聽上去也就是一句話四個字而已,但真要落實下去,那就不簡單了。

平安市那麽大,而且濱江濱湖,陸路水路碼頭眾多,想要全部布控,需要的警力海了去了。通常要發生了極其惡劣的大案,為了防止犯罪分子脫逃,才會進行全市布控。

現在機關幼兒園這個案子,老實說,如果失蹤者不是嚴為國的小孩,還真不算多大個事。派出所能來兩個人了解一下情況,就算不錯了。

縱算不見的是嚴副市長的孩子,全市布控,也還是有點小題大做了。

不過既然安婷提出來了,說不得,各個重要的交通樞紐,是肯定要安排布控的。至於各個路口設卡檢查,暫時似乎還沒有那個必要。

真要是這麽幹了,有可能引發市民的恐慌。

身為副市長兼市公安局長,黃俊欽考慮問題,首先必須要從全局出發。

這個案情分析會,真正有實際意義的,是成立了專案組。

黃俊欽親自擔任專案組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