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28章 喜事
得到命令,刀仔帶著人出去了。
林耀沒有隨行,他是老大,有事下面的人做就可以了,什麽都要靠他,那不是老大是保姆。
一個小時後。
鈴鈴鈴……
“喂?”
“耀哥,都解決了。”
“嗯,屍體處理掉。”
林耀放下電話,看著窗外的月亮陷入沉思。
他和葉國歡認識很久了。
他們認識的時候,劉華這幫人還沒有跟他,他也只是一文不值的小人物。
其實一開始林耀就明白,葉國歡和他不是一路人,他們早晚會對上。
葉國歡的性格太剛強了,過剛易折,這不是好事。
但是聽到葉國歡的死訊,林耀依然很失落,雖然是他下令殺的葉國歡,可世上終究少了個有意思的人。
時間一晃又是三天。
張世豪沒有等到葉國歡回去,他什麽也沒有問,就當從來沒有葉國歡這個人一樣,依然進行著自己的計劃。
只不過贖金從五十億,變成了二十億。
李超人沒有報警,也沒有耍花樣,痛快的交了錢。
張世豪也講信用,三天來將李家钜養的白白胖胖,知道他喜歡吃牛排,甚至每天從外面買牛排回來。
“阿耀,這次的事全靠你了,現在阿钜回來,我也放心了。”
李家钜被放回去之後,李超人又邀請林耀去了平頂山別墅。
林耀也不邀功,回敬道:“李叔,這都是我應該做的。”
李超人笑著點頭:“你做的很好,而且我聽人說,張世豪有個同夥被你幹掉了,因為他不同意降低贖金,有這件事吧?”
林耀只是笑,沒有回答。
葉國歡不是獨行俠,他有自己的團隊。
他來找林耀談判,在張世豪一夥人中不是秘密,很多人知道他幹什麽去了。
結果葉國歡沒有回來,同去的兩個手下也消失了,江湖上就有了林耀向綁匪施壓,還幹掉了幾名綁匪的謠傳。
李超人雖然不插手灰色生意,也跟江湖上的人沒什麽走動。
可他畢竟是潮州會館的人,地位不低,潮州幫能查到的消息,也會分享給他一份,知道林耀幹掉了葉國歡並不稀奇。
“你很好,把我丟掉的面子,多少找回了幾分。”
“我聽小道消息說,你一直想選旺角的區議員。”
“我覺得呢,分區議員其實沒什麽含金量,要選就選大區議員,比如油尖旺區議員。”
“你要是想選,我會幫你站台,潮州會館的老家夥們也願意賣我個面子,我看你可以試試。”
李超人說著,拍了拍林耀的肩膀:“這是一條光明大道,你走上這一步,算上找到正確道路了。”
港島社團無數,古惑仔更是數不勝數。
掛著議員頭銜的,卻只有洪興的大佬蔣天生一個,他也是唯一一個,擁有灰色背景的區議員。
不過蔣天生的區議員,只是分區議員,不是大區的。
含金量也不高,在政界沒多少影響力。
大區議員則不同。
議員有監督政府的職責,如果林耀坐上這個位置,就有權給油尖旺區總署寫建議信,直接參與到政府提案中來。
當議員還有一個便利,哪怕他犯了錯誤,觸犯到了法律。
議會沒有剝奪他的議員頭銜之前,警署就不能拘捕他,也無權帶他回警署直接問話。
港島警察,有權在沒有證據的情況下,直接扣留你24小時。
這條法案放在議員身上就不好使了。
換而言之,林耀就是犯了罪,警署有了確切證據,也要先通知港島立法會,得到立法會的批示後再實施抓捕。
通常情況下,走完這個流程需要三到五天。
這邊出事,三五天後再抓人,那還抓個屁啊。
除非當事人不跑,跑的話三五天都能上月球了。
而且港島法律,只適用於港島,沒有引渡協議這個說法,因為它不是個主權國家。
只要出了港島轄區,並且不在外犯罪,港島方面沒有權利引渡任何人。
“大區議員,我恐怕不夠資格吧?”
林耀有些擔心。
“資格,什麽資格?”
李超人笑了:“港島憲法規定,凡是年滿22周歲,在港居住時間超過三年的港島公民,就有權競選港督。”
“你連競選港督都夠格了,議員算得了什麽?”
李超人說的輕巧,林耀卻不能當真。
老家那邊年滿45周歲的公民,還能競選唐國元首呢,事實上誰會選你啊?
這裏面的可操控空間太大了,普通人也就聽個熱鬧,誰當真誰是傻瓜。
“李叔,需要我準備什麽?”
林耀知道李超人準備撐他,讓他去競選,但是他不知道裏面的花花繞繞。
“首先要造勢,讓港島居民認識你,然後是收買油尖旺區的選民,讓他們選你當議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