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77章 殺意

“上岸,快點上岸!”

激流灣,是兩條河流的交匯處。

兩條河道組成了一個Y字型,大地被劃分為了三個區域。

因為復雜的地勢,林耀他們暫且擺脫了克裏人,得以棄船上岸改走陸路。

“快點將皮子背上來,留給我們的時間不多了。”

“幫幫我,我的繩子斷了,幫我將皮子放到肩上。”

“前面的人快點走,克裏人要來踢你們的屁股了!”

在亨利的指揮下,眾人放棄木筏,背著皮子進入叢林。

從這裏向西是賽爾山脈,復雜的山地環境與茂密的叢林,能為他們提供最佳的掩護。

“停一下,我們得分成兩隊,一隊人負責掩埋皮子,一隊人要制造動靜,引開克裏人的追兵。”

亨利站在叢林中,手上拿著一塊指南針:“如果計劃順利,兩個星期後我們會在馬耳他城會合,美酒與羊排在城裏等著我們。”

留下來藏好皮毛,意味著他們在一兩個小時內,甚至更久的時間中不能離開這片叢林。

運氣不好的話,被找來的克裏人發現,很可能會把他們全都殺掉。

當然,引開追兵同樣危險重重。

他們要一邊向山上跑,一邊開槍吸引克裏人的注意,給隱藏皮子的人提供時間。

不用問也知道,克裏人會像獵狗一樣攆在他們身後,睡覺都得睜一只眼睛。

“我要留下來,我得知道寶貴的皮子藏在哪,別人辦這事我可信不過。”

傑拉德第一個要求留下,他誰也不信,只相信的自己的雙手和眼睛。

“我們也留下!”

第二個響應的是泰勒和威廉。

林耀看了眼泰勒,有些明白他為什麽會留下了。

泰勒身材臃腫,體重起碼有240斤,而且多年以來的過度酗酒,讓他的身體情況十分糟糕。

讓他在第一梯隊,跟隨眾人引開克裏人的追兵,估計跑不了多遠就得累趴下。

留在第二梯隊則不同,他們要在樹林中停留一段時間。

那時,克裏人早該被第一梯隊的人引走了,到時會出現第一梯隊在前面跑,克裏人在後面追,第二梯隊位於最後的情況。

只要保持隱蔽,運氣不是太差,克裏人絕對想不到,他們身後還會有一夥人。

“霍克需要留下,他腿上有傷,無法承擔引開追兵的責任。”

格拉斯看了眼霍克,隨後又看向泰勒叔侄:“我想請你們兩個幫我照顧霍克,只要你們能帶領霍克前往馬耳他城,我會支付給你們一千美金。”

一千美金,在1888年絕對是個大數字。

普通人,每月拿三十塊左右的工資,不吃不吃要兩年半才能攢下這筆錢。

“沒問題,我們會照顧好他的。”

泰勒一口答應下來,在他看來這跟撿錢沒什麽區別。

“霍克跟我來過幾次保護區,他對這裏的地形也很熟悉,他會帶領你們走出去的。”

格拉斯不是不想留下,而是他身為向導,必須的跟在第一梯隊。

不然,讓亨利這些人走在前面,誰知道他們會走到哪去,兩個星期橫跨賽爾山脈,是他估算出的最理想時間,前提是有他帶隊。

如果沒有,讓亨利一行人拿著地圖亂跑,他們可能一個月也走不出去。

“四個人了,還有人要留下嗎?”

亨利目光環視,第一梯隊只需要強兵悍將,他們又不跟克裏人正面沖突,人數多少是次要的。

理想中,第一梯隊最好由五六個人組成,人少機動性強,方便撤離,人多反而容易暴露。

“我留下。”

認真思考片刻,又有名皮匠選擇留下。

而就在亨利覺得,應該不會有人再想留下時,林耀突然開口了:“格拉斯,如果你能說服老板把他的黃金版卡爾卡諾給我,我願意留下來幫你保護霍克。當然,我是保護,杜絕一些麻煩,不是給霍克當保姆。”

林耀將保護二字咬的很重,還不經意的看了眼傑拉德。

眾所周知,傑拉德跟格拉斯父子的關系可不好,如果有落井下石的機會,林耀不覺得他會放過。

“好!”

格拉斯想也不想的答應下來,隨後拉著亨利去了一旁。

誰也不知道他們說了什麽,幾分鐘後,他們結伴返回時,亨利不情不願的交出了那支鍍金步槍。

“記住你的承諾!”格拉斯看著林耀的眼睛。

林耀重重點頭,掂量著步槍和子彈帶,開口道:“當然!”

卡爾卡諾典藏版鍍金步槍,是林耀眼饞了很久的高級貨。

它槍管長度為76cm,重3.8公斤,配有內置式彈倉,裝彈量六發,精準射程380米。

唯一的缺點是無法自動上彈,每開一槍,都要拉一下槍栓上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