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74章 克裏人來襲

熊爪格拉斯沒要,都讓給了林耀,算是對他那一槍的肯定。

林耀用熊爪做了個項鏈,紀念自己的第一只獵物。

就這樣,他成為了一名獵人,並得到了格拉斯的認可。

接下來的三個月,他與格拉斯搭档,獵殺著方圓數百裏內的食肉動物,等到食肉動物獵殺的差不多了,才開始和普通獵人一樣去河邊獵殺河狸。

獵殺河狸沒有危險,而且河狸的數量巨大,多的殺不完。

但是獵殺河狸,沒有額外的獎金,這對習慣了獵殺食肉動物,天天拿獎金的林耀來說很難受。

他計算過了,成為獵人的第一個月,底薪加上獎金一共是218美元。

第二個月少點,因為獵物少了,他只賺了174美元。

第三個月更少,幾百裏內,很少能見到食肉動物的身影,只賺了122美元。

三個月加起來,一共是514美元,如果他還是皮匠學徒,拿著一個月30美元的底薪,起碼要十七個月才能賺這麽多。

果然,他的選擇是正確的,荒野獵人比皮匠更有前途。

當然,也有壞消息。

傑拉德對他很不滿意,他認為讓林耀跟格拉斯搭档,能大大削弱格拉斯的狩獵速度。

卻不想,林耀的表現並不比普通獵人差,二人相互配合,賺了個缽滿體滿。

傑拉德知道格拉斯的實力,不敢拿他怎麽樣。

對於林耀,他就沒那麽多顧慮了。

傑拉德認為,林耀能成為獵人是他的功勞,林耀沒有像他說的那樣給格拉斯找麻煩,相反,他們合作的很好。

這是一種背叛,所以在林耀面前,傑拉德不但整天冷著臉,還私底下威脅他說,回到城鎮後林耀必須給他兩百美元,不然他不會放過林耀的。

林耀的回答很簡單:“我像個傻瓜嗎?”

事實上,林耀根本不怕傑拉德,別說兩百美元,之前說好的20美元他都不準備付。

傑拉德看他年輕,認為能嚇唬住他那就大錯特錯了。

他可以很肯定的說,他殺過的人比整個營地加起來的還多,如果你想與我為敵,最好睡覺的時候都睜著一只眼睛。

那天談的不是很愉快,傑拉德臨走時放下狠話,回城鎮後要讓林耀好看。

林耀很清楚,傑拉德不是開玩笑。

這件事沒那麽容易了解,同樣他也在考慮,要不要讓傑拉德活著回到城鎮。

初冬……

“格拉斯,今天是不是不開工了,我看大家都沒出發?”

“是的,不用開工了,老板統計了一下,現在大概有兩萬張皮子,天氣也冷了下來,我們要準備回家了。”

隨著初冬的到來,天氣越來越冷。

林耀搓著手,看著還在忙乎的皮匠們,看樣子再有幾天,等到這批皮子處理好後,他們就該離開保護區,返回溫暖而舒適的城鎮。

“霍克的情況怎麽樣?”

“好多了,謝天謝地傷口沒有化膿,他現在已經能下地行走了。”

霍克傷到了骨頭,傷筋動骨一百天,這是唐國的一句老話。

經過三個月的修養,霍克現在能拄著拐,繞著營地幹點零活。

估計再有半個多月,他連拐杖都能扔掉,又是一個棒小夥。

“格拉斯,老板叫你過去。”

二人正說著話,有獵人氣喘籲籲的跑了過來。

“發生什麽事了?”

“有人看到了印第安人,是克裏族的斥候!”

“不可能!”

格拉斯臉色大變,按照克裏人的習慣,此刻他們應該在數百裏外的南方過冬,明年開春之後才會返回。

正因為克裏人有遷徙傳統,他們才能在秋天來保護區偷獵。

不然,按照蒙大拿州跟克裏族的協議,他們有權獵殺進入保護區的偷獵者,保護區內的獵物,嚴格來說都是克裏族的私有物。

“是真的,只有克裏人會用鳥糞塗抹額頭,沒人敢拿這個開玩笑。”

“走,我們去看看。”

格拉斯叫上林耀,腳步匆匆的向著亨利的帳篷而去。

亨利·愛德華,營地內的大BOSS,他們雇主,亨利皮草公司的老板,一個從法蘭西而來的小貴族。

他的年紀並不大,看上去只有二十六七歲,穿著立領的貴族風衣,裏面是紅色夾克,胸口上還掛著一支金表。

與平日裏彬彬有禮,風度翩翩的樣子不同,今天的亨利看上去很慌張。

看到格拉斯進來了,他當即開口道:“格拉斯,我們可能被克裏人盯上了,巡邏的人跟我說,他們看到了克裏族的斥候。”

“以我對克裏人的了解,這個時間點他們不應該巡視北方領地,除非發生了什麽。”格拉斯想了想,回答道:“亨利先生,馬上準備轉移吧,不管克裏人是什麽目的,我們都要小心他們會來攻擊營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