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2章

在卡塔赫納所有的歷史建築中,最宏偉壯觀的當屬聖費利佩·德巴拉哈斯城堡,它是西班牙在其所有殖民地中留下的最讓人嘆為觀止的建築。它坐落在聖拉薩羅山上,靜靜地凝望著大半個卡塔赫納城,也包括這條街對面的中心警察局。與飽經風霜的十七世紀石堡不同,中心警察局外表明亮、嶄新,外墻裝潢顯露出了濃烈的二十一世紀超現代風格,可是警察局內部卻鋪著暗沉的瓷磚地板,四面水泥磚墻將這裏遮得嚴嚴實實的,把所有的腐朽與壓迫都包了進來,而且拒人於千裏之外。亨利想:“不知這些警察有沒有擡頭看過那座古堡一眼,然後好好思考一下,經過三個半世紀的歲月變遷,執法機關應該做出點兒什麽改變。他們應該沒有吧。大家好像都很忙碌的樣子,尤其是現在。”

根據亨利的經驗判斷,在語言不通的地方被逮捕,可要比在英語地區被逮捕麻煩得多。尤其是在卡塔赫納,這裏的警察個個看起來都脾氣很臭,至少現在是這樣的。他從來沒見過哪個地方的警察脾氣這麽大。如果只看他們的動作和語氣,別人還以為亨利把他們國家的每一條法律都破壞了,還罵了他們祖宗十八代。不過,這也有可能是因為亨利的美國口音。作為一個美國人,在某些地方總是會遇到特別多麻煩,而且最近這樣的地方好像越來越多了。

坐在狹小潮濕的審訊室裏,亨利汗如雨下,忍受著一幫又一幫警察的輪流審訊。他們有的穿著制服,有的穿著便衣,每個人都聲色俱厲。不過亨利也知道,這些警察並不是因為他的美國口音而針對他。從他們的角度看,亨利就是一個在卡塔赫納的街道上玩命飆車的瘋子,而且在接受審問的時候,這個瘋子還說什麽“有一個跟我長得一模一樣的人在追殺我”,簡直就是瘋話連篇。

如果在審問的時候他能插上話,那他也許能稍微說明一下自己的身份。不過,他的美式西班牙語有一點兒生疏了,所以越描越黑。而且不管怎麽解釋,亨利都無法挽回他和小殺手造成的那些損失,還有他們對射時傷害到的人,所以當然也無法緩和警察的憤怒。卡塔赫納是一座旅遊城市,他這種帶著槍在城裏到處飆車的人會影響整座城市的事業和經濟。更糟糕的是,當時還有一個蠢貨敲暈了兩位警官,搶走了一輛警用摩托車,並且還在炫耀車技的時候把車撞毀了,而亨利正好符合人們對那位蠢貨的描述。

亨利試著跟他們解釋他們要找的那個襲警的蠢貨不是自己,而是另一個騎著另一輛摩托車的蠢貨,襲警的蠢貨就是來追殺他的。那個人戴著一頂棒球帽,很明顯不是他。但是這種話讓警察更生氣。亨利不怪他們。如果他是警察,大概也會覺得自己瘋了,而且肯定已經聯系好瘋人院來帶走這個瘋子了。

亨利忽然開始思考:“咦,為什麽我還能這麽清醒地在審訊室裏出汗呢?我應該早就被套上精神病人專用的拘束衣,被灌下治療精神疾病的藥物了才對。”

他恍然大悟,可能是因為卡塔赫納沒有收留精神病犯人的地方吧。離這裏最近的精神病犯人收容所應該在波哥大[1]或者是麥德林[2],這兩個地方都在幾百公裏外,開車過去真的會累死人的。也許救護車已經在來的路上了。除非那兩個地方的精神病院還在爭搶這一次運輸病人的機會。

這個地方快把亨利熱瘋了。

他不知道自己在這個審訊室裏被活活烘烤了多久。突然,他聽到了一個新的聲音,是一個女人的聲音,非常耳熟。她說話流利、冷靜,也很堅定,雖然語氣中沒有任何不耐煩或不高興的情緒,但也讓人感覺不容置喙。終於,一位穿著制服的警官走了進來,把亨利的手銬解開,帶他穿過警局,來到了正門入口,那裏有一個人正站著等他——丹妮。

丹妮穿著一件白色襯衫,灰綠色的西裝外套,下身是一條藍色牛仔褲,整個人看起來嚴肅正經,脖子上還掛了一個工作證,證件上寫著“國土安全局”幾個大字。亨利和警官一起往外走時,丹妮很冷酷地看了他一眼。當然,亨利這時候也不敢跟她吵架,只好低眉順眼地站在夕陽的余暉中。

警官對丹妮說了幾句話,語氣十分懇切,他如果不是在道歉的話,只能是在求婚了。丹妮板著面孔用嚴肅的語氣回復了他幾句,言語中沒有絲毫客氣,可能是叫他回去做事,以後不要再犯錯誤了。然後,拜倫就從路邊把車開了出來,丹妮把亨利塞進車裏。

“對不起,拜倫。你家已經不安全了。”亨利說,“幫我找個能發現那小子動靜的地方。”

“小意思。”拜倫說。

從聖費利佩城堡向外看,風光一片大好。亨利、拜倫還有丹妮三人一起坐在城堡的矮墻根下,從這裏既能看到卡塔赫納的老城區,也能看到都市區的高樓天際線。卡塔赫納背靠湛藍的地中海,美麗的海洋為這座城市投下了獨一無二的光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