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二章 許飛娘獻神沙記,陳昂起意開仙府(第2/2頁)

這是算有峨眉產權的房子,雖然因為紫雲宮三女在金母座下侍女的一段情分,與紫雲宮有五百年之緣,但畢竟產權明確,若不是峨眉後來畏畏縮縮,行事不算光明正大,未能拿出仙府主人的氣度來,不至於後來被人詬病。

就好比北京一套四合院,峨眉有產權是舊主,因為一些事情放任房子被前任房主的傭人占據,後來清算完畢,你拿房產證去討要便是,若是起了糾葛,那邊去法院打官司(鬥劍鬥法)。把房子要回來便可!

偏偏派自家的孩子去借醬油,被人怠慢後,直徑闖入,因為有人別有用心想要暗算,就打折了人家養的貓一只腿,最後兩家鬧翻,收回房子。雖然占著道理,但未免有失正道。

這種產權不明確,不但有無產權的占據,還有有產權的顧念的房子,陳昂只是想在海中立一份基業,是絕不會去沾惹這樣的麻煩的。

更別說天一金母還在天界,並未轉劫,房子最初的主人還在,若是不想攀上因果,還是早早暫避為好。免得像連山那樣,要用自己遺蛻藏寶來抵消因果。

在人間這房子產權不清晰,但在天一金母這裏,因果是極為明確的。

連山地母這對仙侶屬於借著峨眉的名字上來借居的租客,後來留下月兒島一幹藏寶做租金,紫雲宮三女因為以前的一段情誼,暫借五百年居住,自己的弟子轉劫的齊靈雲等人,拜入峨眉門下,又有先前跟長眉真人的一諾,才是擁有仙府使用權的主人。

陳昂明白這一段因果,只要他不想和天一金母起齷蹉,就別想打仙府的主意。除非他能搶先將齊靈雲等收入門下,或者幹脆找到昔年金母五女,五湖水仙的轉世之身,收入門下,才能和峨眉爭一爭仙府的所有權。

這般復雜,陳昂又不比天一金母神通弱上半分,為何不再開一仙府?雖然要花點時間經營,也勝過參與這番糾葛無數,而且陳昂有些實驗室還要自己改造一番,紫雲宮未必比自己新開辟的仙府更方便,何必去趟這趟渾水?

這大洋大海,有地脈水脈走向,陸地上山川形勝龍脈穴竅之地,多是靈山福地,而大洋大海之地,有地脈水脈不同,地脈結穴,若不是島嶼海底靈山,便是海底峽谷、島礁巖石。

如陷空島、釣鰲磯。

而水脈結穴,便是海眼水眼,紫雲宮就身處東海一處海眼中,深入地心地殼,得地水雙脈澤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