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47章 蒼龍(第2/2頁)

盟約可以作為組織規則、規矩的書寫載體。

這可以有效的規範每一個成員、促進實力的有序成長。

當盟約締結完畢以後。

徐、趙兩人立刻將備好的文案發過來。

“這是我們兩個與各團隊成員,共同商量以後擬定的組織框架,其中包括一些團隊規矩、賞罰準則、費用繳納的問題。”

杭羽掃一眼。

十分的詳細了。

詳細闡述“組織義務”以及“個人義務”。

組織義務大體如下:“盟約成員將成為一個整體,組織有義務進行情報共享、協助成員成長,有功必賞、有過必罰,每一個成員都將受組織保護,如果個體合法利益受到侵害,組織有義務替個人其討回公道。”

當然。

這裏有效範圍。

暫時局限於地龍界。

個人義務大體如下:“每個人需要根據所處職務不同定期繳納公費,組織的大型戰役、重要戰役後,組織先收總收入20%,其他再按勞個人分配。”

金庫建立與繳納十分有必要。

這些錢或者資源可以保障組織的發展。

前期個人需定期繳納組織公費,不過數額是非常小的,按照職務不同波動,每一個人都可以承受,而組織策劃的大型戰鬥過程中,所產生的收入,是團隊金庫的主要收入來源之一。

除此以外。

當成員擁有的靈界產業帶來收入時。

要按比例上交一小部分來壯大公眾金庫。

組織反過來也有義務保護組織成員個人私產。

就比如說。

荒谷鎮基本就是杭羽個人私產。

其中徐天華、趙明也有一點股份分紅。

荒谷鎮靈地之內歸屬於杭羽、趙明、徐天華的收入部分。

大約4%-5%部分會歸屬蒼龍,對此杭羽是毫無異議的,一方面反正份額也不高,對荒谷鎮影響不大,另一方面蒼龍不也是他的產業麽?他對蒼龍是控股的,絕大部分資源,只能算左手倒右手。

蒼龍組織名下城鎮領地或其他產業規模越大,這部分收入也就越大,或許會成為組織最大收入,當然如果蒼龍的領地受到威脅,組織同樣要盡到支援以及保護的義務。

除此以外。

趙徐二人提供的草案之中。

對首領、副首領、隊長、組長、普通成員的義務,全都進行詳細規範,每一項可以說都相當詳盡,看得出來二位這兩天在這上面消耗了不少精力。

杭羽與趙明、徐天華商量一下。

修改了幾處細節以後。

最終全部寫入盟約。

大家共同遵守、共同監督、共同執行,沒有規矩不成方圓,只要按這樣框架執行下去,組織健康運行將沒有問題!

蒼龍可以視作“靈界蒼龍實業有限公司”!

他同樣也可以是一個公會、俱樂部性質的組織。

杭羽在其中扮演的身份,毫無疑問是會長或董事長,一個人占公司股份的51%,在企業戰略發展方面,可以說擁有著絕對的主導權。

徐天華、趙明各自持有股份20%。

其余部分會作為員工激勵,分給中高層以及骨幹精銳。

這些也是寫進了盟約的,盟約仍有細節等待商量完整,雖然未來會根據執行情況對規則、政策進行更改與優化。

可就目前來說,已經夠用,足夠完備!

這應該是人族第一個正式組織!

蒼龍就此正式成立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