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342章 變則通(第2/2頁)

沒有手槍,只有長槍,而且都是專門用來對付巨蟲的大口徑獵槍,有最古老的雙管型號,也有成熟的泵動式,還有看起來很拉風的彈匣式。

這些槍械統稱為民用槍械,全部為非自動,口徑統一為12.7毫米,大概是經過特殊改造,民用槍械威力足夠對付巨蟲,但射程遠遠不如軍用武器。

說得簡單些,所謂民用步槍,就是各種手動版的大口徑步槍。

開放槍禁的同時,也對槍支的使用進行了極其嚴格的規範,規定持槍證必須隨身攜帶;槍、證、人嚴禁分離;槍械不得外借;肇事槍支實行持有人責任制;禁槍區域內必須槍彈分離,並隨時接受警方的檢查等等。

總之就是限制條款一大堆,最大限度彌合槍械可能帶來的治安問題。

實際上北都很清楚,只要開放槍禁,大量流入社會的槍支,一定會帶來諸多治安問題。

不過兩害相權取其輕,允許民間持槍,即可以令民眾擁有自衛能力,也可以大量殺傷巨蟲,還能減輕各地軍警的防蟲壓力,為各級政府減壓,一舉數得,何樂而不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