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章 亡命之徒(第3/5頁)

他對上城的地理稍有概念,知道“城中公園”就在此區某處。最合邏輯的做法是找個人問路,其次是走進任何一座夠高的大樓,從幾個高層的陽台向外眺望。第一個辦法絕不可行,任何巡警都不可能需要他人指點方向。第二個辦法又太危險,在一座大樓中,一名巡警將更為顯眼,簡直是太顯眼了。

於是,他根據上城地圖在腦海中留下的印象,朝著自認正確的方向走去。他的記憶果然很管用,五分鐘之後,他來到了如假包換的城中公園。

城中公園是個占地約一百畝的人工綠地。在薩克本土,這座公園擁有許多過分渲染的特色,從田園的寧靜到夜間的狂歡應有盡有。而在弗羅倫納,那些對它稍有耳聞的人,則將它的範圍想象成實際的十倍到百倍,將它的華美想象成實際的百倍到千倍。

實際的面貌已足夠賞心悅目。在弗羅倫納的溫和氣候中,它常年是綠油油的一片,裏面有許多草坪、林地與巖穴。此外還有個小池塘,養著美觀的魚類,以及一個較大的池塘,供兒童戲水之用。每天晚上,在細雨開始前,彩色的燈光照耀出繽紛燦爛的夜景。在薄暮與落雨之間,是公園裏最熱鬧的一段時間。總是有舞蹈表演、三維電影,以及陶醉在蜿蜒小徑中的情侶。

泰倫斯從未真正到過這座公園。當他進去之後,人工化的環境令他起了一陣反感。他心裏很明白,腳下的土壤與巖石、周圍的池塘與樹木,全都建在平板的水泥合金之上,這使他感到厭煩。他想到了綿長平坦的薊荋田,以及南方那些山脈。在壯麗的自然景觀中,這些異國人偏要建造一堆玩具,他實在瞧不起他們。

接下來半個小時,泰倫斯毫無目的地踏著沉重的步伐。他一定要做的那件事,必須在城中公園才能進行。即使在這裏,他的計劃或許也沒有可能實現;不過在別處,則是絕對沒有可能。

沒人看到他,也沒人察覺他,這點他可以確定。經過他身邊的大亨與小大亨,若是被人問起:“昨天你在公園見過一名巡警嗎?”他們只會目瞪口呆。

問他們這個問題,好似問他們是否看見一只蚊子飛過小徑。

這座公園太過沉悶,他感到驚慌的情緒開始上漲。他登上小圓石間的一道階梯,再向下走到一片杯狀的窪地。窪地周圍有許多小洞穴,為晚間來此的情侶提供一個避雨的地方(不過,他們被細雨困在裏面的機會似乎太大了)。

然後,他看見了正在尋找的目標。

一名男子!或者該說一名大亨。他正快步走來走去,還不時看看懷表。他猛吸一口手中的香煙,將煙蒂塞進煙灰槽中,煙蒂在裏面平靜地待了一會兒,隨即在一陣火花中消失無蹤。

窪地裏面沒有其他人,這裏是傍晚與夜間的活動場所。

那名大亨正在等什麽人,這點相當明顯。泰倫斯四下望了望,沒有人跟著他走上台階。

或許還有其他的階梯,一定還會有。但無論如何,他不能放過這個機會。

他向那名大亨走去。在他說一聲“恕我打擾您?”之前,大亨當然沒有看見他。

這句話敬意十足,可是任何大亨都不習慣讓巡警碰觸他的臂彎,不論是以多麽尊重的方式。

“搞什麽鬼?”他說。

泰倫斯保持著語氣中的敬意與急迫(讓他繼續說話,讓他望著你的眼睛半分鐘就好!),又說:“這邊請,閣下,這是和追捕當地兇手的全城搜索相關的行動。”

“你到底在說些什麽?”

“只要一會兒就好。”

泰倫斯早已悄悄抽出神經鞭,那名大亨始終沒有看到。神經鞭發出一下嗡嗡聲,大亨立刻全身僵硬,隨即仆倒在地。

鎮長以前從未對付過一名大亨,心中升起的惡心與內疚令他自己十分驚訝。

四下仍然見不到任何人。他將這個硬邦邦的身體拖進最近的洞穴,那人呆滯的眼睛一直瞪著他。他一路向前拖,將它拖到了洞穴的低淺盡頭。

他動手將大亨剝光,費了很大的力氣,才從僵硬的手腳上把衣服扯下來。然後他脫掉那套沾滿灰塵、浸透汗水的巡警制服,套上大亨的內衣褲。過去他只用手指摸過薊荋織品,身體其他部分今天是第一次接觸這種布料。

接下來是其他的衣物,以及大亨頭上的無邊帽,後者絕對有必要。在年輕一輩中,無邊帽並非十分流行,不過還是有人戴。幸運的是,這名大亨是其中之一。它對泰倫斯而言是必需品,否則他的淺色頭發會讓這個化裝舞會玩不下去。他使勁拉下那頂帽子,遮住自己的耳朵。

然後,他開始進行必要的善後工作。他突然了解到,殺害一名巡警根本不算罪大惡極。

他將手銃調到最大彌散度,再轉向昏迷不醒的大亨。十秒鐘後,地上只剩下一團燒焦的屍骨。這將延緩認屍的工作,令追捕者摸不著頭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