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7章(第4/5頁)

按說這個年代的衣裳款式有點土,但也不是沒有好看的,唐城這種大城市,已經是走在全國時尚線的尖端了。

這裏的衣服,確實是七十年代最潮流的款式,放在五十年後一個時尚圈輪回,好多款式在未來的世界都很流行,趙曼看了渣爹一眼:“咱別買了,回家要讓曼姨看到了又得吵吵。”

內心已經os上了:看看哪個男人能忍。

這人啊就是這樣,要是趙曼巴巴的進來東挑西揀的,趙傳炯不說不高興,心裏多少有點介意女兒一回來就消費他,可趙曼以退為進的說這種話,讓人心裏就格外不好受了。

“讓她說去,爸爸賺的錢給誰花她管得著嗎?”趙傳炯就不高興了:“買,你還擔心爸爸帶你來這裏是糊弄你不成,只要我閨女喜歡的,你都拿給她試試!”

又怕女兒選最便宜的:“買最好的,她要吵吵我就跟她沒完了,這年頭還真是誰嗓門大誰有理了?”

趙曼心說可不是,就是誰嗓門大誰有理,嘴上說的卻是:“要是曼姨不高興,您可別把我推出去啊,要不我選最便宜的吧,有沒有不好賣的滯銷品,便宜點就行,咱們穿衣裳就圖個不破不短就行。”

趙傳炯臉一黑,差點給氣死。

還別說,越說越生氣,當年趙傳炯想給女兒多帶幾身衣裳,結果方曼麗就說穿衣服就是遮住身子就行,帶那麽多幹啥,結果自己東一件西一件的買,雙標的可以,這話簡直是把趙傳炯最不願意想起來的記憶,都剖到面兒上來了。

渣爹確實有心買,趙曼也沒有必要跟他客氣,便按照她自己的審美,挑了兩件布拉吉,一件是紅白格子的款式,一件是小碎花,特別襯膚色款式也洋氣,又挑了一聲棉質的襯衣,另外還有一條黑色的長褲,這個年代的衣裳款式已經脫離了七十年代初的保守,開始有些復古的審美。

還別說,時尚新穎的款式穿在趙曼身上,讓人艷羨不已。

經理的眼睛都一亮,趙廠長的這個女兒,可真是衣架子啊!

如此四件衣裳到了手,趙曼覺得今天算是買爽了。

緊接著跟著趙傳炯來到國營飯店搓大餐。

由於這年頭的人饞肥肉,因此帶著肥油的豬肉比牛肉就貴,牛肉面都是大塊的鹵牛肉,跟豬肉面一個價錢。

面條就要給票,面錢額外算,陽春面八分錢一碗,豬肉面和牛肉面都是三毛錢,趙曼從小就不饞肥肉,就愛吃牛肉,特別特別喜歡國營飯店的牛肉面。

父女兩個進了飯店,先點了兩份二兩面的牛肉面,又點了點鹵味,這大熱天的倒不是他不想給女兒搞紅燒肉和肘子,實在是怕她腸胃受不住。

曼曼小的時候就饞肉,他這個當爸爸的沒有輕重,給孩子吃了兩塊大肥肉,後來她鬧著口渴要喝水,他就給孩子倒了一大杯涼水。

這一喝下去不得了,拉了幾天幾夜,曼曼媽當時在加班,他只能找單位同樣當了媽的方曼麗幫忙照看一下。

她那會兒帶著曼曼是真盡心,而且身上還帶著農民階級的淳樸,讓趙傳炯感覺到了濃烈的母愛,這種感覺在事業狂一樣的妻子身上從未感受到過。

“爸,這鹵肉真好吃,你嘗嘗。”趙曼吃著大片的牛肉,想起自己還帶了酒,從自己的大包裏面翻出來兩瓶白酒:“這個汾酒,我記得您愛喝。”

“鹵肉你小時候就最愛吃,咱們食堂也有,但是國營飯店做的好你還給我帶了酒?”

趙傳炯一時沒反應過來。

“實話實說,這是村裏的王大娘給我的,我哪有錢買酒啊,不過這包糖,還有奶糖,是我送給您的,您看看這個奶糖,滬市產的呢。”要去唐城的事情先不能給她爸說,她想先用招工的事情試探一下方曼麗母子一個,敵不動我不動。

趙曼帶著的可是她的全部家當了。

“你帶這些幹嘛,爸爸又不缺幾口吃的,倒是你——”

趙傳炯眼睛一亮,瞬間又濕潤了。

他當的是紡織廠的廠長,什麽好玩意兒沒見過,閨女把這兩瓶汾酒當寶貝一樣的從幾百裏外的地方給背回來,就是為了送給他的?

他可真不是好爸爸,當年也千不該萬不該的送那麽小的孩子出去,誰料到農村的生活那麽艱苦呢,長這麽大他自己都沒去過農村。

見渣爹又擦了一把淚,趙曼暗搓搓的給自己的演技加了10086個點擊。

真棒,第一步,讓渣爹心生愧疚,對之前的事情後悔,看來這一步她做的很好。

接下來就是見證奇跡的時刻,要讓渣爹知道,在方曼麗的心中,從沒拿她當過自己家裏人。

“爸爸,老實說剛開始去的時候我心裏是很怨恨的,我們村最小的知青也有十四歲,最大的十八,就我只有十一歲,那會兒我連鋤頭都拿不動,村裏就讓我打豬草。”趙曼吃了一口面,繼續說道:“當時我不知道地裏還有蛇,第一次看見蛇的時候都快要嚇死了,做了半個月的噩夢都是那條蛇纏在我身上,那個時候我是真的很害怕,又不理解您,現在我明白您的苦心了,方阿姨就不是我親媽,把我放在安城,到時候我還要跟後媽相處,與其這樣還不如我苦一點,至少我的內心是自由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