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六章 富蘭克林(下)(第2/2頁)

他開始認識到,像他這樣的“怪胎”,終究不會被這個社會所接納,也不會被平等地當作正常人來看待。

所以,他認為自己也沒有必要,再去被這個社會的規則或者道德所約束……

十三歲那年,被囚禁了三年的富蘭克林成功越獄了。

他逃跑的過程非常輕松,因為所有守衛都以為他離開輪椅根本不能走路,但其實……他能走。

早在他被捕之前,也就是在大學裏做研究的最後一年,他曾經在自己的身上也做過一次“強化實驗”,而那實驗的效果,過了整整兩年才開始顯現。

然後他又花了一年的時間,在沒有人、也沒有監控看到自己的時候,悄悄地給身體做康復訓練,讓久坐不動的身體重新恢復活動的能力。

萬事俱備後,富蘭克林就跑了出去,並在不久後做下了幾件大案,成了被聯邦視為極度危險份子的通緝要犯——“博士”。

可惜,好景不長,十六歲那年他又被抓了,而這次,他被丟進了九獄的“凕泉考焚”之中,恐怕到死都不會出來了。

又是四年過去。

二十歲的富蘭克林,還是只有十歲左右孩童的身高和體重,但其體貌看起來卻像是個九十歲的老人。

他能活到今天,究竟是他本來就有著這麽長的壽命,還是拜十年前那次“強化實驗”所賜,他也不得而知。

他只知道,自己每天都過得非常痛苦。

作為一個年僅二十歲、思維和感覺比正常人還要敏銳許多的人,他每天都承受著高齡老人才能體驗到的病痛;從消化系統、到呼吸系統、再到肌肉、關節……每天他都能清晰地感受到自己的身體如同植物般走向枯萎,卻又對此無能為力,因為“衰老”……是無藥可醫的。

然,就在富蘭克林已決定認命,數著日子、心如死灰地等待著自己的死期時。

某天,一位故人,竟來拜訪了他。

那個陰險的男人伯吉斯,居然再度出現在了富蘭克林的面前,並給了他重獲自由、或者說重獲部分自由的承諾,當然,那是有條件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