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一章 祭者之章(六)(第4/4頁)

是的,我是可以冒充學生的,我現在這個身體其實比我本人還要年輕個一兩歲,再加上老外有很多大學生臉長得跟四十歲似的,冒充起來毫無難度。

另外,這個宇宙的語言主要是漢語和英語,不管什麽膚色的人都會說這兩種話,這也讓我的日常生活降了不少難度,畢竟我的英語有點差……

就這樣,日子一天天過去,不知不覺,我來到這個宇宙已經一年。

一年前,我從一個公廁裏醒來,瀕臨凍餓而死;而一年後,我已經住進了一所廉價的合租公寓,衣食住行都有了保障。

我還以“失憶”為由去聯邦政府補了個公民ID,由於他們也的確查不到我這張臉以前的資料,我還能自己取名兒,於是我給自己弄了個名字叫“約翰·史密斯”,也算是獲得了一個合法身份。

到這個階段,我已算穩定地生存下來了。

那麽,接下來就是抉擇的時候,在這另一個宇宙的“第二次人生”,我是要平靜安穩地度過,還是做些別的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