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祭者之章(一)

我叫厲小帆,今年26歲,是一名……調查記者。

抱歉,我有一點兒緊張,因為我還不太習慣像這樣介紹自己。

直到昨天為止,我還只是個“派信小弟”;或許很多人都不知道這職位究竟是幹什麽的,我簡單點說吧……就是那個每天從郵件收發室(Mailroom)裏推著輛推車出來,把文件夾一個一個分發到對應的辦公桌上的家夥。

而除了發文件的那段時間外,同事們一般連我的影兒都看不到;我在公司的存在感和保潔阿姨差不多,事實上,連保潔阿姨都可以呵斥我……好吧她們連董事長都敢呵斥但那是另一回事了。

我是出生在大城市的孩子,小時候家裏還挺有錢,我也算是見過點世面。

可惜,到我上初中時,便家道中落。

那一年,父親經商失敗,開始酗酒,最後幹脆來了個人間蒸發……我再次見到他時,是在他離家出走後的第三年,在一間醫院的太平間裏;讓我和母親去認領屍體的警員告訴我們,其死因是吸毒過量。

父親失蹤的這三年,母親變賣了家裏所有的房產才堪堪還清了父親留下的債務,為了能讓我繼續留在大城市接受教育,已經當了十幾年全職主婦、文化程度也並不高的母親,又重新出去找了工作。

她一周裏有六天在餐館端盤子,每天工作12個小時,“工作餐”的內容永遠不變——白飯一碗,和一大盤供所有服務員一起分的清炒土豆絲;剩下的一天,她還要兼職去做鐘點工,從早上到傍晚,至少要跑五六戶人家,每家都是打掃房間洗衣服做飯連軸轉……

即使是這樣,母親的收入也只能勉強維持我們倆的日常生活和我的學費開銷。

我常勸她,沒必要這麽辛苦,我可以跟她回鄉下老家,在那裏我們不用租房、可以和外公外婆住一起,我也不介意讀那裏的學校。

她卻總是跟我說,這是她的命,因為過去那十幾年裏她享了太多的福,現在是老天爺要她還債了。

在得知父親死訊的那一天,比起悲傷,我的憤怒和恨意可能更盛一些,我恨這個拋妻棄子的男人,恨他讓母親受了那麽多的苦難。

但母親卻抱著父親的屍體哭泣著,哭到難以自已。

那時的我不懂,但很多年以後我明白了……她是在為過去那個愛她、呵護了她十幾年的男人哭泣,而不是在為那個離家出走的酒鬼傷心;她一直在等、等著當年的那個男人回來,但看到屍體時,這份期望徹底化為了泡影。

我大三那年,母親病倒了。

其實她早已積勞成疾,只是瞞著我不說;見我差不多也能踏上社會自立了,她仿佛是放下了心……很多人就是這樣,平日裏一直都在透支自己,待某天那根一直繃著的弦松了,突然就會垮了。

母親從此一病不起,短短兩個月後便離開了人世。

母親的死帶給我的打擊是難以言喻的,但我最後還是重新振作了起來;日子還要繼續,我不想變成父親那樣的人……

在大學時代回頭看,我絕不是一個擅長“讀書”的人,稱一聲“學渣”也不為過。

初中以前因為家境好,做個學渣問題也不大,反正我念得是私立學校,給贊助費就能上的那種……那會兒的我總覺得:自己只要再熬幾年,等讀完了高中,就會被送到國外,隨便找個野雞大學鍍鍍金,然後回國到自家的公司裏繼續上班混日子就行了。

可後來情況變了,我也就迅速變得“懂事”起來。

高中那幾年,雖然我進了一所有口皆呸的公立學校,但我除了讀書以外完全沒有被其他任何事分心過,什麽交朋友、早戀、打遊戲、出去玩……我根本沒有那種時間和經濟成本。

就連不良少年對我都沒有興趣,在他們眼裏我是那種“不但一分錢都榨不出來,惹急了還能跟你玩兒命,玩兒完了還能反過來從你身上訛出個仨瓜倆棗”的無產階級鬥士。

我每天上學放學都是步行,無論是四十度的高溫還是雨夾雪的天氣,這單程40分鐘的路程我都堅持用走的,這樣一個月可以省下88元的公交費(以來去各2元,一個月去學校22次計算),用來補貼學校的夥食費;我和母親租住的房子裏雖然有電視,但我們從來不開,連機頂盒都給退了;我上網都是蹭鄰居家的WIFI,而且只在有學習需要的時候才打開我那台二手的破電腦,其他時候根本不開機……就為了省電。

這樣的我,除了上學,還有幫母親分擔一點家務之外,其他所有的時間都在努力學習。

然而,我是真的沒有應試的才能,即便是這樣努力,我最後也只考上了一個還算湊合的大學,進了中文系。

是的,有志成為記者的我,甚至都不是“新聞系”畢業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