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八章 殺戮狂歡(下)

當赫爾重新走向那棟大樓時,不僅是正在暗網上觀看直播的觀眾們,就連那些戴著野獸面具的“至高者”們也都震驚了。

“殺戮狂歡”舉辦至今,還從來沒有出現過“獵物在逃脫某個區域後主動返回”的先例;方才那個拿著電鋸追殺赫爾的家夥,幾分鐘前就已經想當然地通過建築後面的暗道前往了其他地點。

這下,赫爾反倒是打了個時間差,來到了一個沒有埋伏的地方。

赫爾跑回大樓一層後,用腳底貼地趟行,趟過殘留在地上的三角釘,快速穿過了一段走廊。

由於大樓的格局問題,那些二樓以上的、朝東的房間在這個時間點上都是照不到月光的,但一樓有幾間房間可以照到;赫爾所去的,就是那幾間屋子。

像這種廢棄大樓,多半都被流浪漢或癮君子光顧過,並被他們作為住所使用,而這些人,通常都會選擇住在一樓。

原因之一,是由於他們中的許多人都有一定程度的殘疾,不殘疾的那些身體狀況也都很差,所以爬樓這種事情自然是能避免就避免。

原因之二嘛……常年在外流浪的人都知道:對流浪漢來說,沒有任何地方是“安全”的。他們都是被社會所遺棄的人,是“即使突然消失了也不會引起什麽注意”的人……神志不清的酒鬼、心情不好的小混混、變態殺人狂、聯邦警員、同行等等,能給他們帶來危險的事物太多了。如果你運氣不好,躺著都有可能被揍、被搶、被抓、乃至被虐待或被殺死……因此,選擇住在一樓,至少能在遇到某種意外時更方便逃跑。

此刻,赫爾返回來的目的,就是想到一樓去找一些被流浪漢們遺留下來的物品。

毫無疑問,流浪漢也是有“遺產”的,在他們死於饑餓、疾病或是其他只有天知道的死因之前,他們或多或少會囤下一些“有用的東西”在住的地方。當然了……在他們看來有用的東西,對我們來說很可能就是垃圾而已了。

空瓶子、舊衣服、破爛的沙發、裂開的鏡子、過期的洗發水、沒用完的紙抽……

赫爾現在想要的就是類似的東西,他必須利用能利用的一切,才有可能從這場極度不公平的逃殺中生存下去;而比起外面的樹林來,在這棟建築裏找到有用之物的概率顯然更高。

五分鐘後,赫爾便完成了搜索——借著月光,他找到了一把小折刀,一根長一米多的鐵管,一個還算幹凈的、有蓋子的塑料水瓶,一個肮臟破舊、但好歹沒窟窿的腰包,和半卷沒用完的膠帶。

找到了這幾樣東西後,赫爾立刻就走,重新跑進了樹林裏;雖然他大體上也猜到了剛才那個追殺自己的人很可能想不到自己會回來搜索,但他並不能確定對方是否已經離開了、也無法得知對方會不會再折返回來。

赫爾唯一能確定的一點是:在這場秀中,自己在絕大多數情況下肯定都是被暗處的攝像頭監視著的,所以,最明智的做法就是不要在任何地方逗留太久。

跑進樹林後,赫爾又走了一段,來到一個此前沒到過的地方,方才停下腳步,並用剛才找到的膠帶去處理自己的傷口。

這種時刻,他可沒功夫去考慮什麽衛生和透氣的問題,總之先把那些傷痕都堵上、防止傷口在行動中再次撕裂就行;考慮到判官給的針劑已經幫他止住了大部分傷口的血、並避免了感染的風險,短時間內這樣應付一下問題應該也不大。

搞定了這迫在眉睫的傷勢問題,赫爾又重新出發了。

今晚的月色尚佳,月光穿過林蔭灑下,點亮一片朦朧的前路。

赫爾一邊前進,一邊也在留意周圍有沒有“至高者”們留下的蛛絲馬跡;有點出乎他意料的是……還真有,而且很多。

正如前文提到過的,論布局和制作的嚴謹程度,“殺戮狂歡”是遠遠不及“審判秀”的,如果說判官的團隊是一群可以把局勢掌控精確到秒的RTS類電競選手,那自稱“至高者”的那些家夥就是玩氪金手遊的普通玩家。

在條件不對等的情況下,普通人要對付普通人自是不難:一方有著攝像頭的全面監視、對環境十分熟悉,還有人數優勢、裝備優勢、心理優勢……另一方則是身處黑暗陌生的未知環境,心理上是被追殺的、無助的恐慌狀態。

這樣的殺戮對決,肯定是前者單方面的“狂歡”了。

可今天,節目裏出現了一個異類……在判官的幫助下,赫爾的內心已脫離了“普通人”的範疇,他不但壓制住了恐懼、也沒有被憤怒蒙蔽了理智,當他以一種相對冷靜的態度進行觀察和思考時……很容易地就找到了諸多破綻——腳印、重物的壓痕、越野摩托的輪胎印、架過梯子腿的凹坑等等,當這些東西出現在視線中,找到攝像機的機位以及各種陷阱的具體位置那就是順理成章的事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