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百四十二章 苦果(第2/2頁)

所以盡管有些不情願,但在這時候,恰當的妥協才是最佳的做法。狂瀾海盜團,也不能不吞下這次戰術失當的苦果。

——當然,就如阿克瑪在之後的一次高級軍官聚會時所抱怨的那樣。這次能取得如此偉大的戰果,已經是出乎所有人意外的驚喜。而沈煜和那位娃娃參謀長之所以還感到不滿意,只是他們把自己的目標訂得有些過高了而已。

最後雙方商定的和約,是群狼和紅焱海盜團在名義上,向狂瀾海盜團表示臣服。而前二者,也在一定程度上,負有為狂瀾效力的義務。當然經費方面,必須由後者來承擔。

而以此為代價,群狼和紅焱海盜團兩家,聯手取得毒品貿易的獨占權利。另外每個月,將他們利潤的百分之三十,上交給狂瀾。

再就是限軍協議,為了避免這兩個海盜團實力的再次膨脹,兩個海盜團的戰艦數目,應該是狂瀾的四分之一左右。另外為了保證這份協議得以完整的執行,狂瀾會派遣調查員常駐兩個海盜團。以監視二者的擴張規模。而身為首領的狼王戚銘和卡蓮娜,有義務保證他們的安全,並保證他們的調查,不受任何形式的阻撓。

當這份協議達成的當天,楚天就在哀嘆,自己身上又將背負上一條罪惡。盡管沒有直接插手,但是狂瀾確實是在事實上,淪為兩個大毒販的保護者,並依靠這種事情收取盡情,也算是毒品走私利益鏈條中的一環。

而他雖有些反感,卻沒有將這些收入給推出去,這筆錢他們若是不要,只會令群狼和紅焱兩個海盜團,有更多的資金,來擴充實力而已,行為等同於資敵。

更何況,這三成利潤,即使是對現在的狂瀾來說,也是一筆不菲的資金了。

其實仔細算算就知道了,這次的黃金航道戰爭,一個六個海盜團參戰,雙方合計動用了六十萬艘以上的戰艦。但是真正靠航線的收入來供養的戰艦,只有其中的不到半數。

狂蜂,魔人和狂鱷三方合起來只占有航線百分之三十五的權益,大約每個月,會有六萬三千億左右的收入。按照這海盜團中,上下都要從這些錢中刮上一筆的慣例,估計能夠各自供養個兩萬八千艘,就算是很不錯了。而紅焱和群狼雖也是分別據有整體收益的百分之二十,但這些錢也只夠維持五萬艘戰艦而已。

至於狂瀾,由於嚴格的財政管理,他們的情況要稍好一些。每個月三萬八千億的盈利,除了中高層的固定分紅外,都能用在實處。不過狂瀾內那高額的工資和福利,卻也讓其作用縮水不小,八萬艘是沈煜竭盡所能後的極限了。

這六者相加,以不過是二十六萬左右的規模而已。其余多出的那部分戰艦,狂瀾是依靠水貨生產的利益,以及對沖基金上的巨大收益後,實現的短期財政赤字擴張。而其余五個海盜團,除了小額的走私生意之外,就是依靠毒品販賣。

每年高達一百二十萬億共和幣的純收入,才是群狼和紅焱在主力艦隊之外,又各自供養著十數個護航艦隊規模上萬艘的毒品走私船團的緣由。

從中收取百分之三十的利潤,也就是說狂瀾每個月,會多出一筆三萬億的資金。這對他們已經是連續數月赤字的財政來說,無異是等於一支強心針注入。

此外還有不可忽略的一點,這種行當,即便是這二者不做,也會有其他人冒出頭來。

——而很顯然的是,面對一個自己非常了解的對手,要比面對陌生的敵人輕松許多。

狂瀾既然不願直接插手做這種生意,那麽扶植代理人再收取一定份額的保護金,也不失是一個制約的好辦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