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七五章 第九支球隊

如果是未來的NBA,估計要在三分線外一步的位置投籃,才好意思叫“遠距離投籃”。像是庫裏那種不講理的射手,或許得到中線位置才能叫做“遠距離”。

然而在四十年代,罰球線位置的中投,就算是遠距離投籃了。而且在那個時代,很少會有球員選擇在三秒區以外投籃,哪怕有空位機會也不會出手。

中距離投籃並不是什麽很深奧的技術,放在未來的話連很多高中生都能掌握。四十年代的球員身體素質雖然不如後世,但球員並不是腦子笨,如果真的進行練習的話,肯定是能夠熟練掌握中投技術的。而球員們之所以不去練習,主要是因為當時的籃球體系之下,中投並不是一項實用的技術。

當時的籃球沒有進攻24秒的限制,持球一方有的是時間去組織進攻,也由於組織進攻的時間很充裕,進攻方是不會輕易的失去球權的。所以當時的進攻方,會選擇最為穩妥、得分概率最大的方式進行進攻。

籃球運動中,距離球筐越近,得分的命中率就越高,只是一個不爭的事實。因此在沒有進攻時間限制的情況下,攻方會盡可能的將投籃點選定在靠近籃筐的位置,以追求投籃的命中率。同時早期的沒有進攻三秒違例,也就意味著球員可以一直站在靠近籃筐的位置。既然可以站在籃下得分,傻子才會選擇遠離籃筐的中距離跳投呢!

所以在早期的籃球運動當中,中遠距離跳投屬於被禁止的一項技術,如果在比賽中,有球員去做中距離跳投,肯定會被教練換下場。

也因為這個原因,當陳強提到在三秒區外進行跳投的時候,費裏斯才會說那個距離的投籃“難度不小”。

早起的籃球隊友投手是極度不友好的,一直到七十年代以前,跳投都不是籃球場上的主流得分手段。很多球迷都能夠說出一些早起的NBA巨型,比如喬治-麥肯、張伯倫、“指環王”拉塞爾、“天勾”賈巴爾等等,但是這些球員當中沒有一個是投手,沒有一個依靠跳投作為主要的份手段。哪怕是鐵杆球迷恐怕都說不出一個六十年以前投手的名字。而未來的巨星當中,喬丹、科比、杜蘭特、庫裏、哈登,哪一個不是將跳投作為主要的得分手段?

從這方面來說,NBA應該感謝一個人,那就是鮑勃-麥卡杜,也就是未來熱火王朝時期的那個助理教練。

雖然鮑勃-麥卡杜也進過五次全明星,拿過三次得分王,但是他的名氣遠不如同時代的拉裏-伯德、魔術師約翰遜、天勾賈巴爾等人,甚至跟比爾-沃頓、埃爾文-海耶斯相比都要弱了幾分,但是鮑勃-麥卡杜卻是重新定義了跳投的人,可以說他用跳投,引領了籃球運動的一場革命。

作為一個6尺10英寸的大個子中鋒,鮑勃-麥卡杜的主要得分手段卻是在外線跳投,他甚至被譽為那個時代最偉大的射手之一,即便是拉裏-伯德,也受到了鮑勃-麥卡杜的影響。可以說鮑勃-麥卡杜的比賽就是圍繞跳投技術而建立。

如果要找一個模板球員的話,未來的諾維斯基,或者是杜蘭特,他們應該是比較類似於鮑勃-麥卡杜的,都有足夠的身高,也都有足夠好的中遠距離投射技巧。所以未來很多的球迷說,諾維斯基的打法前無古人,杜蘭特的打法獨一無二時,那只能說明這些球迷太年輕了。大個子玩中遠距離跳投的鼻祖,得看鮑勃-麥卡杜。

後世的球迷恐怕很難想象,外線球員用的最多的得分方式跳投,竟然始於一個內線中鋒!

(關於對鮑勃-麥卡杜的跳投引領了籃球革命的說法,是美國著名籃球記者肖恩-富裏提出來的,過關只是比較認同,諸位有不同意見的話,找肖恩-富裏辯論,別來噴過關瞎說。)

……

陳強的一番解釋後,費裏斯依舊有一些不同的意見,但是他卻比較認同,利用規則的調整來逼迫球員學習新技術,逼迫教練采用新戰術的想法。

體育運動本來就是不斷的發展的,如果始終是一成不變的話,那麽這項體育運動終將會走向沒落,更何況現在的籃球運動已經足夠的無聊了,如果不進行改變的話,必然是死路一條,既然不改革必死無疑,那還不如賭一把,說不定這些規則的修改,真的能夠讓籃球運動起死回生。

然而修改籃球規則這件事情,並不是幾張紙,或者一兩句話就能夠搞定的,所以當天的會議,對於陳強所提出的籃球規則修改,並沒有達成共識。

會議現場沒有人明確表示反對,但像是韋恩堡羅塞隊老板弗雷德-佐爾納、華盛頓國會老板米格爾-尤林,以及費城勇士隊老板彼得-泰雷爾都表示,要回去思考一下。

這三個人都不是精通籃球運動的人,他們可不知道這種規則修改的利弊,自然要回去找專業人士咨詢一下。活塞隊老板弗雷德-佐爾納甚至提出,下一次會議,讓球隊的主教練來代替他參加,這樣就能夠從專業角度給出判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