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三一章 動感單車(第3/3頁)

陳強打算找人來為動感單車作曲,這個路易斯-喬丹,就是陳強打聽了許久後,圈定的人選之一。

路易斯-喬丹不僅僅是樂隊的主唱,還是一個詞曲作者,同時他還是一個樂器演奏家,擅長各種風格的薩克斯,會彈鋼琴,也會演奏單簧管。

路易斯-喬丹在搖擺音樂上有些名氣,而且作為一個黑人,他對於藍調音樂也很擅長,他的音樂大多數充斥著高盛高喊的特點,給人一種跳躍的感覺。而且他的音樂很強調鋼琴、低音和鼓的混合,未來這種混合也演變成了電吉他和鼓的混合。

聽到電吉他和鼓,大多數人都會想到搖滾樂。

而事實上這個路易斯-喬丹,有幾個很著名的外號,其中一個就是“搖滾之祖”。這個外號也就意味著路易斯-喬丹的音樂,已經帶有了未來搖滾樂的一些特點。路易斯-喬丹也曾評價過貓王,他認為貓王的音樂,就是“白人玩的藍調”,仿佛是在說,貓王的音樂是自己玩剩下的。

同時路易斯-喬丹還有另外一個外號,那就是“點唱機之王”。這個頭銜相當於是未來的“KTV點唱之王”,也就是說無論誰去KTV唱歌,都會點他的歌曲。

路易斯-喬丹的事業黃級期是在四十年代來臨的,四十年代美國年度歌曲榜單中,路易斯-喬丹有18首單曲進入過前十,平均每年接近兩首歌能到美國前十了。特別是在1946年7月到1947年5月,路易斯-喬丹連續五首歌曲都是美國音樂排行榜的第一名,總共霸榜44周!

如果是五首歌拿到美國第一,那就已經很厲害了,放在未來也是音樂天王才能做到的事情,而連續五首歌都能沖到第一,這相當於是發一首歌沖到第一,再發一首歌將自己的第一的歌曲擠下來,而且還要做四次同樣的事情。毫無疑問那時候的路易斯-喬丹是美國樂壇的“獨孤求敗”,或許只有貓王、MJ那種級別的超級天王巨星能夠做到這種事情。

而且考慮到路易斯-喬丹是個黑人,他能夠做到這一點就更不容易了。要知道在當時的美國,種族隔離還沒有完全消融,白人對於黑人的音樂,先天是有抵觸情緒的。然而路易斯-喬丹的音樂,卻能夠受到美國白人的歡迎,這說明他的音樂,真的是極具感染力,足以打動每一個人。

不過在1939年,路易斯-喬丹還只能算是一個小有名氣的音樂人,他還不是“點唱機之王”,還不是“搖滾之祖”,他只是在紐約組了一個樂隊,這個樂隊只進行過兩三次的錄音,而且還沒有演藝公司和他們簽約。

陳強對於那個時代的美國音樂並不熟悉,要是貓王或者MJ的話,陳強會很熟悉,可是路易斯-喬丹,陳強卻沒聽過。陳強之所以來找路易斯-喬丹為動感單車作曲,完全是聽過路易斯-喬丹的音樂有一些搖滾的風格,而且對於鼓聲的節奏感把握很好,這些都很適合動感單車。

陳強甚至再想,如果實在沒有合適音樂的話,就只用架子鼓,擊打出一些有節奏的音節,也勉強可以用來騎動感單車。

不得不說,陳強的運氣實在是太好了,他瞎貓碰到了死耗子,找到了四十年代美國音樂最牛逼的人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