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62章 論文邏輯(第2/2頁)

隨後便是整理邏輯順序。羅迪理工科出身,以前寫論文的結構大致就是“提問題”、“作假設”、“列計劃”、“做實驗”、“分析結果”、“得結論”。這種科研考察性質的論文說白了就是對比後作出分析,因此省了實驗步驟,但論文想要合格,“簡單易懂、清晰明了”八個字是先決條件——單說這個,胡迪尼這堆文字就過不了關。

他所做的不過是把論文內容順序重新做了組合。當然為了尊重胡迪尼的成果,羅迪是在草稿紙上以簡短概述寫了一個大綱,同時在前面還寫了一個目錄,表明了類似“1.關於艾爾鯊變異種類的研究”下面列出“1.1行為異常”之類的清晰結構。

前後不過兩三分鐘,羅迪便寫完了這個大綱。配上隨手畫的兩個圖紙,羅迪遞給了胡迪尼道:“在艾弗塔研究部裏,我讓他們寫得東西都是這種格式的。內容我沒修改,因為我覺得已經很好了,不過格式優化一下,應該讀起來更好?當然這只是我的個人觀點。”

羅迪本來可以不這麽做,但他此刻的行為其實更像是一個實驗……他想知道,單純改變論文格式的情況下,拉西曼法師能接受多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