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748章 風之槍(一)

羅蘭身為來自地球的穿越者,深深懂得自動槍械相較冷兵器的巨大優勢,哪怕是在瓦雷斯這樣一個具有超自然力量的奇幻世界,未來的戰爭模式也少不了自動槍械的一席之地。既然已經看出未來的發展趨勢,遠東就應該未雨綢繆,設法創造一款質優價廉的新型槍械,最好不需要或者盡可能少的消耗魔晶,性能也不比主流槍械遜色太多。

羅蘭也知道自己的要求有些強人所難,向軍事技術研究院——當時還叫“軍械所”——發布攻關任務的時候,順帶提出兩個設計思路。

第一個思路就是參考地球上的主流火藥武器,嘗試以瓦雷斯本地特有的煉金物質替代火槍激發藥的作用;第二個思路則比較另類,參考地球上槍械發展史的一個支流——以高壓氣瓶作為槍支的發射裝置。

在羅蘭穿越前的那個世界,火藥槍械已經進化到了登峰造極的地步,汽槍在21世紀的地球人眼中只是與軍事用途無關的狩獵或者競賽用品,然而在十八世紀,被譽為“風之槍”的奧地利氣步槍卻是當時公認為威力最大且唯一可以連發射擊的軍用槍支。

最早的實物汽槍產生於1580年,到了1600年左右,第一只空氣壓縮汽槍誕生了。該槍專為法國亨利四世國王制造,從此以後空氣壓縮汽槍主導了大口徑、大威力氣槍的發展方向。經過近二百年的努力,到1800年左右,氣槍制造已相當精美完善,準確性可與當時的火藥槍比美。只是由於當時的條件限制,要制造一把好的氣槍,其成本往往高於制造一把高質量的火槍,不僅要求槍匠們具備專門的技術,還要有大把的時間去手工制造復雜的閥門、機關和儲氣瓶,所以只有上流社會才負擔的起。也正因如此,古代氣槍流傳下來的很少,並鮮為人知。

據文獻計載,氣槍大規模用於軍事是發生在1780年的奧地利。裝備奧地利軍隊的氣槍名叫Windbüchse,德語的意思是“風之槍”。由機械師兼制槍匠Bartholom·Girandoni設計制造,所以該槍也叫作“基然都尼氣步槍(Girandoniairrifle)”。

基然都尼氣步槍長1.2米,重4.5公斤,與當時的火槍大小重量一樣,槍托處裝有一壓縮空氣儲氣瓶,儲氣瓶可以拆裝,空瓶可以擰下,再換上實瓶。該槍發射13毫米鉛彈,20粒鉛彈壓在一條管狀梭子中,可以點射也以可連續發射,百米之內可穿透一寸厚的木板。在當時,該氣槍的功能明顯優於火槍。一來氣槍不受氣候影響,不象火槍在潮濕和雨天不能使用;二來氣槍射擊後沒有象火槍那樣產生煙霧,所以隱蔽性較好;再者氣槍可以連續發射,一位好的射手,半分鐘內可打完一梭子,這是當時的火槍絕對無法比擬的。

當然,基然都尼氣槍也有不足之處,其最大的缺點就是給氣瓶充氣。據說一瓶氣可有效發射30粒鉛彈,充滿一瓶氣,需用打氣筒打上1500下左右。另外,氣瓶的制作在當時的技術條件下是十分困難的事情,並且氣槍的維護保養也比較麻煩。

基然都尼氣步槍服役了近35年就退役了,以後的兩個多世紀裏,大口徑氣槍主要用於娛樂性的狩獵遊戲,在歐洲,特別是大不列顛的上流社會十分流行。那時的氣槍做工精美,金屬上有刻花,槍杆或氣瓶上鑲有寶石與金飾。在當時,很難想象一位衣著得體的英國紳士,手中卻沒有一把大口徑的氣槍。

在《福爾摩斯探案集》中,氣步槍也曾頻繁登場亮相。有一個探案故事講到福爾摩斯得知自己正在被殺手追蹤,故而制作了一尊與自己外形相似的蠟像作為替身,殺手將蠟像錯當成福爾摩斯本人,持氣步槍於街道對面的某個房間狙擊,一槍擊倒福爾摩斯的蠟像。

從故事中殺手采用氣槍作為狙擊武器來看,當時的氣槍威力至少不比火槍遜色太多,隔著一條街還有足以致命的殺傷力,而且開槍時沒有強烈的噪音和惹眼的硝煙,對於需要隱秘行動的殺手來說,無疑是最適合行刺的武器。

……

羅蘭本人更看好第一條思路,畢竟火槍是地球上槍械發展史的主流,至於軍用氣槍……回頭來看不過是一株點歪的科技樹,似乎不值得深入探討。

然而後續發展出乎他的預料,傑克與卡夫塔在經過數年的鉆研過後,毅然放棄已經有所突破的火藥槍技術,轉而采用羅蘭提供的第二種思路,於1623年底拿出一套氣步槍設計方案,並且為之配備了簡單實用的充氣裝置,這就是後來羅蘭在“爐邊談話”中提到過的“打野鴨神器”——“風之槍”。

羅蘭在廣播節目中只是簡單的提了一句,遠東之外的收聽者,比如帕拉丁娜,對氣步槍這個名詞很陌生,只當是一種狩獵用具,沒有在意。直到多年以後人們才猛然醒悟,羅蘭輕描淡寫間提到的這種槍械,將對瓦雷斯世界傳統的戰爭模式造成多麽大的沖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