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80章 金融產品專利(第2/2頁)

羅蘭欲言又止。他的確還有一個顧慮,他想申請的專利屬於一種“人類智力活動規則”,通常不被列在專利保護範疇之內,即便白鷗港的法律允許他申請這樣的專利,過後又該如何防止別人侵權呢?在現有的社會體制下這種專利就像紙老虎,幾乎不可能阻止別人盜用。

然而轉念一想,他又釋然了。

我申請專利是為了什麽?

難道真是為了收專利費?

別鬧了!白鷗港的空氣中流淌著金錢的味道,交易會中發財機會俯拾皆是,何必選擇賣專利這種吃力不討好的路子!

那麽自己為何一時興起跑來專利局?

首先是習慣使然,看到商業模式不完善的地方就忍不住插手管閑事,如果能夠從中獲得利益自然是最好的,倘若無法獲利,能夠贏得名氣也好。拿專利作為敲門磚,證明自己具備高人一等的遠見,讓身旁這位女士高看一眼,也算是沒有白忙一場。有了這樣的聲望,接下來在白鷗港的工作就容易開展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