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69章 哪有千日防賊(第2/2頁)

本就在減速的那輛車很快停下,然後開始掉頭。

車內只有司機一個人,在車子轉向前的最近距離時,林軒只看到了不真切的一個側影,有些模糊,但已經足夠讓他看出很像是飯前那個疑似跟蹤者的青年了。

林軒迅速地拿出手機對著車輛拍了兩張照片,轉身時看到小妮子就在自己身後,隨意地把手機放回兜裏,若無其事地道:“走啦。”

姜淺予大大的眼睛一眨不眨地盯著他,“你打算幹嘛?”

“回頭找陳哥幫忙查一下。”

林軒用空出來的一只手在她腦袋上揉了揉,“吃飯前的時候你就知道了那家夥不是認錯人了?”

“我又不傻。”

小妮子翻了個白眼,把他的手給撥開,一邊往回走一邊道,“路上我就看到他了,不過一開始都沒注意,後來他那樣撲過來,我當然就明白了。”

林軒沒好氣道:“那你還拉著我?”

“不然能怎麽辦?”

姜淺予撇撇嘴,“就算是報警,也是我們吃虧,因為他根本就沒碰到我,反而被你打了一頓,按照法律規定,人家不僅沒有任何違法行為,反而可以告你的。”

林軒以前經常打架,關於猥褻怎麽判不清楚,但打人的處理還是知道一些的,按照國內法律規定,小妮子說的確實是實情。

“前段時間不是有個女主播就被一個變態尾隨騷擾嘛,整整兩年,報警後根本沒有用,因為按照法律規定,除非被監控拍到猥褻行為,而且必須是能看到臉的,敏感部位,才能作為猥褻處理,就拘留五天……也就是說被猥褻一次,就五天的CD時間,就算有人跟著保護,只要人家不在猥褻過程中,打他就屬於犯法,反而會被人家告故意傷害。”

這件事情林軒聽到過一些,但並沒有在意過,是另外一個平台的女主播,事情確實也像小妮子說的那樣,處理起來非常麻煩,想要對方受到處罰,就必須女方先遭到侵犯,而就在小妮子口中的那個女主播在公眾場合遭到強吻,處理也就是五天的拘留,五天後依然如故。

網絡上一直有許多“中國犯法成本太低”之類的言論,固然有偏激的地方,但不得不說,在某些方面,建國七十周年的中國,法律規定上確實有不完善的地方。

事情發生在別人身上,林軒最多也就是議論一下,但發生在小妮子身上,顯然就不一樣了。

這種事情是沒有辦法被動解決的,因為被動解決的代價就是小妮子先受到侵犯,而且想要把這件麻煩解決掉,所付出的代價只重,肯定會讓林軒發瘋。

姜淺予在清楚對方目標就是自己的情況下,依舊拉住了林軒,一方面是不想林軒反而惹上麻煩,另外一方面就是很清楚不會有結果,她的想法大概是自己小心些,然而世上只有千日做賊,哪有千日防賊?

這樣下去早晚會出事情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