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章 滿足

相較於白天的平靜,在夜幕下的北區卻是燈火通明。

這些燈光自然不是來自於路燈,而是一盞盞霓虹。

在一排排低矮的小房子間,這些五彩斑斕的彩燈不僅是主要的照明工具,還是北區本地人的“指示燈”。

紅黃相間的是賭档。

紅藍相間的是煙鋪。

紅粉相間的是馬房。

單純紅色的則是洗地場。

每一種顏色都代表著不同的意思,外人或許看的不明所以,北區人卻是一目了然。

幾輛警車準時的停在了北區的門口,幾名警員用厭惡、無奈的目光掃視了一眼北區後,就默不作聲了。

北區不是沒有整理過。

只是,收效甚微。

整理的當下或許會好上一點。

可也就是持續個兩三天,就會迅速的變回原樣了,艾城的市政廳努力了數次,再損失了一位議員、一位警察局局長,兩位警長和不下三十名警員後,就徹底的放棄了這裏,改為“監督”——設置“崗哨”,將這裏隔離,每次進出都需要嚴格的審核,而裏面發生了什麽?則是由北區人自己負責。

而在這樣的前提下,北區隨著時間推移,情況變得越發復雜起來,淩亂的街道、低矮的房屋,如同蟑螂一般生存、繁殖的幫派,都讓這裏逐漸的變成了不法之地。

很多通緝犯,都將這裏視為天堂。

當然了,對大多數普通人來說,這裏仍然是地獄。

可絕對不包括丹尼斯。

丹尼斯是很典型的、土生土長的北區人,不知道父親是誰,母親是站街女,最親近的人則是一個皮條客。

在母親死後,則成為了幫派底層的一員。

每天吃著最廉價的食物,吸著劣質的飛葉子,流連在最差勁的馬房內。

老大需要的時候,就出去站場,沒事的時候,就在賭档裏打發時間。

今天也不例外。

丹尼斯在老哈裏的賭档裏待了整個下午和半個晚上。

可唯一不同的是,相較於以往,今天的丹尼斯手氣爆棚,從天黑開始,他就一直在贏。

在他的面前,這個時候,已經摞起了厚厚的紙幣。

面額有大有小。

足以讓人眼紅。

可丹尼斯也不是好惹的,在這個區長大的丹尼斯太清楚這裏的規矩了,他反手一耳光將一個想要渾水摸魚的混蛋抽倒在地,狠狠的一匕首紮在對方身上,然後,馬上抽了出來。

噗!

鮮血就這麽噴灑在了丹尼斯的臉上,和身邊的錢上。

猶如一頭餓狼,丹尼斯盯著周圍的人。

在看到周圍的人紛紛閃避後,這才將錢撿起,裝在了口袋裏,搖搖晃晃的向著隔壁走去。

北區人沒有存錢的習慣。

有錢就花,是北區人的特點。

因為,他們根本不知道,自己能不能活到明天。

丹尼斯作為地道的北區人,自然不會例外。

他走進了煙鋪後,直接掏出了身上一半的錢,扔在了桌子上,沖著煙鋪的老板喊道:“給我拿上等貨。”

沒有任何的猶豫,在點清楚錢沒有問題,煙鋪老板根本沒有理會上面的血跡,就直接抽出了一盒飛葉子。

不同於普通、粗擦的飛葉子。

這些飛葉子都是精挑細選,經過加工的,至少提純百分之十。

丹尼斯滿足的吸了一口後,雙眼立刻變得迷離,就這麽靠墻而坐,整個人開始了吞雲吐霧。

十幾分鐘後,丹尼斯回過了神。

他搖晃著還不清醒的腦袋,覺得自己正在從雲端跌落凡間,真的是太難受了。

他真想再來一次。

可是想到了與那個人約定的時間,丹尼斯咬著牙克制著自己,將剩余的飛葉子收好後,搖搖晃晃的向著另外一邊走去。

不需要認路,跟著彩燈,丹尼斯很快的就來到了那個在北區人看來,都有些偏僻的地方。

沒有賭档,也沒有煙鋪,更沒有馬房。

大片破爛的爛尾樓屹立在這,也許曾經這裏是某個幫派的駐地,也許不久後會成為某個幫派的駐地,但是現在這裏是空無一人的。

沒有人,在北區人看來就是偏僻。

丹尼斯也是這樣認為。

如果不是為了交易,他才不會來這種偏僻的地方。

按照那個人的吩咐,丹尼斯繞過了最前面的兩棟樓,在第三棟樓前細細分辨了一陣,這才找到了那個隱藏在一堆垃圾後的地下室的入口。

沒有敲門,丹尼斯徑直推開了地下室的門。

北區人有些會敲門。

丹尼斯則從來沒有敲門的習慣。

在一次意外的闖空門成功後,丹尼斯就保持了這樣的習慣。

他認為,這是好運氣的來源。

地下室內,比想象中的還要陰冷、黑暗。

僅有一盞油燈放在一角,靠著那微弱的光線,丹尼斯看到了他要尋找的人:一個穿著破爛風衣,頭戴禮帽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