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百零五章 天賦太好(第2/2頁)

李戴話音一轉,接著問道:“你覺得作為一個防守者,應該是去防守球,還是應該去防人?”

“這個嘛……”格雷表情明顯猶豫起來。

籃球運動,雙方一共10個人打一個球,可以說這項運動的核心就是這個籃球。進攻者的目的是將球放入籃筐,而防守者的目的則是阻止球進入籃筐。單純的說,防守者應該去防守球。

可是籃球運動發展到了今天,早已經不再單純,場上的球員有不同的分工、配合,要實施戰術,歸根結底球是靠人打出來的,特別是在NBA當中,人盯人的防守是主流,不管對手的手上有沒有球,哪個位置的人就該去防守哪個位置的對手。現如今初中生打籃球都知道去盯住自己面前的人,所以防守者應該是去防人,而不是防球。

“是防人。”格雷開口答道。

李戴臉上掛上了一絲微笑,接著道:“但是你總是喜歡沖著球去。”

只聽李戴接著說道:“剛剛我問你這個問題的時候,你猶豫了一下,顯然也是知道自己打球時的這個壞毛病。”

格雷點了點頭,他當然知道自己的這個老問題。

NBA中的教練可沒有人是酒囊飯袋,李戴能發現的問題,其他的教練自然也能夠發現,他們自然會將這個問題反饋給格雷。

李戴的表情卻嚴肅起來:“既然知道,為什麽不改?”

格雷低下頭,沉默不語。

李戴卻能夠明白格雷的想法。

“有的時候天賦太好也不是好事情啊!”李戴心中輕嘆一聲。

格雷最大的特點就是天賦好。他有身高、有臂展、有強壯的身體、有細膩的技術、有驚人的彈跳,更有快速的移動,三十年一遇的天才,這個外號可不是白交的。

也因為天賦太好了,格雷的防守習慣直接沖著球去,而不是直接去防人。

比如對手沖到了內線,準備直接攻擊籃筐的時候,換成是其他防守球員,首先想到的是幹擾對手的投籃,而格雷卻想著要將球蓋下來,因為他身高臂長跳的還高,他有這個能力可以輕松完成蓋帽。

蓋帽和幹擾投籃相比,是更大幅度的防守,需要做出更大尺度的技術動作,這也就意味著更多犯規的可能性。

再比如協防或者補防,其他球員是阻止對手推進,壓縮對手進攻的空間,如果能迫使對手將球傳出去,或者進行一次強行出手的投籃,這已經算是成功的協防布防了。可格雷卻想著將對手給防死,因為他的身體足夠強壯,不怕和任何人對抗,他的速度也足夠的敏捷,就算對手是個靈巧的後衛,也能夠跟得上對方的速度。

這種將人防死、完全不留余地的防守動作,也是很容易吃到犯規的。籃球運動中,防守的侵略性越大,給對手的空間越少,吃犯規的概率就越大。畢竟球在人家的手上,而攻防戰當中,持球的進攻者永遠都是手握主動的一方,持久這造一個防守犯規可比防守者造一個進攻犯規容易的太多。

而且格雷是個七尺長人,那些外線球員使用的很臟的防守動作,到了格雷這裏會被放大,同樣的一個防守小花招,讓一個不到六尺的小後衛去做,裁判可能不會留意到,可讓格雷這個七尺大個子去做,目標那麽大,裁判一眼就會看到,然後就會給他一個犯規。

歸根結底,格雷之所以犯規多,還是因為他的天賦太好了。換成別的內線球員,比如那種跳不來的,蓋不到就蓋不到吧,大不了叫一聲嚇唬嚇唬你,然後轉過身來老實的等著搶籃板。

可格雷不這樣,老子跳起來都快摸到籃板上沿了,憑啥不去蓋你?

換成是其他大個子球員,也不會嘗試去防死一個後衛,人家後衛速度快又靈活,自己速度也跟不上,以大防小本來就難,跟後衛去叫什麽勁,不是自找不自在麽!稍微幹擾一下就不錯了。

格雷卻不同,他雖然是個大個子,可敏捷程度卻不輸後衛,既然速度能跟得上,我還比你高比你強壯,還不防死他丫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