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百八十九章 出招(第2/3頁)

瑞斯轉身望向其他人,隨後開口說道:“很顯然,唯一的解釋就是,被告具有暴力傾向!根據科學研究,有暴力傾向的人在攻擊別人的時候,可以發揮出比平時更強悍的實力,正是因為李先生具有暴力傾向,所以他才可以赤手空拳的制服三名劫匪。”

“反對!檢控官的結論是沒有事實依據的。如果檢控官認為我的當事人有暴力傾向,請拿出確實的證據。”威爾弗裏德站了起來。

法官立刻望向瑞斯:“檢控官,你有證據麽?”

“由於被告沒有接受心理評估,所以目前我還沒有確切的證據。不過這個結論是根據本案件的事實進行的合理推斷。”瑞斯開口說道。

“瑞斯檢控官,你難道要用一個推斷去給他人定罪麽?”威爾弗裏德冷哼一聲。

“當然不能。但威爾弗裏德律師,你能給出其他的答案麽?為什麽一個並非軍人出身,沒有拿到過任何格鬥項目的段位,並且平時也不會進行格鬥訓練的人,可以赤手空拳的制服那三名劫匪?”瑞斯開口問道。

“因為我在拳擊方面很有天賦!”李戴突然發聲。

所有人的目光都落在了李戴的身上,而李戴則開口說道:“我認為我是個拳擊天才。各行各業都有所謂的天才,他們不用付出很多的努力,卻可以取得成果。我想在現實當中應該不難找到這樣的案例。”

“拳擊天才?李先生,你有什麽證據可以證明自己是拳擊天才?僅僅靠一個‘你認為’可不能當成證據。”瑞斯用一種嘲諷的語氣問道。

“那你又有什麽證據可以證明我不是呢?”李戴立刻反問道。

法官覺得在這個問題上糾纏下去毫無意義,他敲了敲手中的小錘,制止了兩人繼續發表觀點:“兩位請注意,這裏是法庭,不要討論一些與本案無關的事情。檢控官,你是專業人士,更應該注意。”

“非常抱歉。”瑞斯給了法官一個抱歉的表情,隨後轉身接著問道:“李先生,我接下來的問題是,你當時向山姆·加德納先生開槍,是隨機性的,還是事先擬定好了計劃?”

“這是我求助計劃的一部分,我計劃打傷一位路人,這樣受傷路人必然會向警方報警。”李戴開口說道。

“那你開槍之前有沒有想過,如果你這一槍沒有打中傷者的腿部,而是擊中的他的胸膛,或者擊中了他的心臟,又或者直接將其爆頭?這樣的話,傷者會直接被你打死!”瑞斯開口問道。

“所以我必須要瞄準對方的腿部開槍。”李戴開口說道。

“這麽說,你當時是想到了上述可能性了?你只需要回答是與不是。”瑞斯加重了自己的語氣。

“是。”李戴點了點頭。

“那你開槍之前有沒有想過,被你開槍擊中的傷者可能因為某些情況沒有報警,比如他沒有手機,他的手機沒有電了,他因為疼痛暈了過去。”瑞斯又問道。

“沒有,那種情況下,我隨時可能沒命,所以沒有想那麽多。”李戴開口答道。

“那你知不知道,如果傷者沒有及時向其他人求助的話,他有可能因為失血過多而死亡?”瑞斯接著問。

“我沒有考慮這麽多。”李戴開口答道。

瑞斯的聲音突然高了一個分貝,他開口說道:“根據被告的敘述,我們能夠了解到,被告在開槍前就知道,他的這一槍是有可能造成傷者直接死亡的,但他還是開了這一槍。同時被告也很明白,如果傷者沒有及時向警察求助,也會因為流血過多而死。很顯然,被告並沒有像辯護律師說的那樣善良和偉大,相反,他非常的自私,他並不在乎傷者的死活,被告只在意自己能否獲救。”

“而且從被告可以制服三名綁匪的情況看,他善於格鬥,而且很可能有暴力傾向,是想一下,一個擁有暴力傾向的人,手裏有一把槍,但是由於法律和道德的束縛,他不能對其他人開槍。可是有一天,他有了可以對其他人開槍的合理的理由,那麽還會一直壓制住自己的暴力傾向麽?他會不會很期待向其他人開槍?”

“這也是我們檢方決定控告被告一級謀殺的原因。首先,被告開槍的行為是有計劃有預謀的;其次,被告很可能有暴力傾向,他的行為不僅僅是求助,而有可能演變成一種危害公共安全的行為;第三,被告的動機,被告一直辯稱自己開槍的動機是為了向外界求助,但事實上他並不在乎傷者的死活,他在明知道有可能打死人的情況下,依舊選擇了的開槍,這顯然就是符合法律對於謀殺行為的定義!在加上之前的有計劃有預謀,毫無疑問的構成了一級謀殺。”

辯護律師席上,威爾弗裏德律師已經皺起了眉頭。而陪審團的席次沈上,已經有人默默的點頭,顯然是覺得瑞斯的說法有一定的道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