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百八十八章 庭上交鋒(第3/4頁)

“後來李先生想出了一個方法,他提議向路過的行人開槍,只要將路人擊傷,路人就一定會報警,那個時候警察就會到來。我認為這個方法可行,於是李先生就站在排風口前等待,等到有行人出現的時候,他便向行人開了槍,打傷了那位行人。”

“那位行人果然如我們所料的那樣報了警,不久後我就聽到了警笛聲,然後李先生又向警車開了槍,警察叫來了更多的增員。李先生第三次開槍,他希望通過這種方式告知警察我們的位置,而警察也發現了我們,他們和綁匪交火,然後解救了我們。”

瑞斯思考了幾秒鐘,隨後開口問道:“斯諾先生,根據你剛才的敘述,是被告李先生主動提議,用槍打傷過路的行人,是麽?”

“這的確是他想出的方法。”斯諾接著補充道:“而且當時我也表示了贊同,我覺得在那個情況下,那是唯一的報警方法。”

瑞斯沒有理會斯諾的補充,而是接著說道;“照這麽說,被告開槍打傷路人的這個行為,是經過計劃預謀後,才開始實施的了。”

斯諾剛要為李戴辯解,瑞斯卻又開口問道:“斯諾先生,向警察開槍,是李先生臨時起意,還是實現就計劃好的?”

“這也是計劃的一部分,我們需要用這種方式引起警察的注意。”斯諾開口說道。

“也就是說襲警也是被告蓄意的行為了?”瑞斯馬上問。

威爾弗裏德馬上站起身來:“我反對!我的當事人還沒有被定罪,檢控官使用‘襲警’這個詞具有指向性。”

“反對有效,檢控官,請注意你的用詞。”法官提醒道。

“好的,我收回剛才的話,重新提問。斯諾先生,請問用槍攻擊警察的這一行為,也是被告蓄意的行為了?”

“呃,是的。”斯諾雖然感覺到這個回答會對李戴產生不利的影響,但是他還是給出了肯定的答案,這裏是法庭,他不能作偽證。

“好的,我問完了。”斯諾又回到了自己的座位上。

斯諾的這幾個並沒有超出威爾弗裏德的意料,他在開庭前就已經猜到,斯諾會拿“蓄意行為”來做文章。而在這個案件裏,李戴當時用槍擊傷加德納以及開槍打警車的行為,的確是經過謀劃後實施的,也的確算是蓄意的行為。

不過威爾弗裏德也早已經有了應對的方法,他雖然無法否認李戴的蓄意行為,但是他卻可以從另一個角度來給李戴辯護,那就是李戴的“動機”。

刑事案中,有時候犯罪的動機比犯罪的行為更加重要。比如某個恐怖分子要在公共場所實施恐怖襲擊,即便恐怖分子最後沒有成功,沒有造成人員傷亡,但是他的作案動機已經足以讓他在監獄裏待一輩子的了。

而威爾弗裏德律師所要做的便是,讓所有人都覺得,李戴並沒有傷害他們的作案動機,那麽即便是他實施的犯罪的行為,也有可能獲得無罪釋放。

威爾弗裏德來到了證人席前,開口問道:“斯諾先生,你們被困在那個房間內,如果不能成功呼救的話,會出現生命危險麽?”

“如果我們不能成功呼救的話,我們一定會沒命的,那個鐵門只能暫時阻止劫匪潛入,他們可以用炸藥炸開鐵門,或者用切割機將鐵門切開。而且房間裏並沒有食物和水,我們不可能撐下去的。”斯諾開口答道。

“那你當時是什麽狀態?”威爾弗裏德接著問。

“我的情況非常糟糕,我被綁架之後,已經兩天兩夜沒有喝水,也沒有吃東西了。而且我遭到了綁匪的折磨,渾身都是傷口,身體更是失血過多,而且還在發燒。在當時的那種情況下,沒有食物和水,正常人大概能撐三天,可我怕是連24小時都撐不過去了。”斯諾回答道。

“也就是說如果短時間內得不到救援的話,你們會面臨生命的危險。而且相比起來的話,被告的身體狀態要好一些,被告完全可以等上兩三天,但你的情況卻不同,你已經危在旦夕,再得不到救治的話,你會死去,我的理解沒錯吧?”威爾弗裏德又問道。

“是的。”斯諾點了點頭。

“所以在這種情況下,我的當事人不得不采取一種極端的求助方式,他用槍打傷了加德納先生,並且對著警車開槍,而他這麽做的動機,是希望當時已經瀕臨死亡的愛德華·斯諾先生盡快的得到救治,同時也可以讓自己獲救。”威爾弗裏德話音頓了頓,隨後用一種頗為深情的口吻接著說道:

“誠然,我當事人的行為是在經過謀劃後實施的,但是我的當事人並沒有犯罪的動機,他做這一切,只不過是為了救治一個當時他才剛剛認識的陌生人。在我看來,他是個無私的英雄,但是現在,這位救人的英雄卻要坐在這裏,接受審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