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232章 神武之治(第2/2頁)

更關鍵的是,為了踐行法治,維護《大夏法典》的權威,歐陽朔準備給大夏最高法院設立一個原則:“天子犯法,與庶民同罪!”

等於是說,歐陽朔在進行自我約束。

歐陽朔這麽做,既是對那些說他是個封建帝王的精英階層的一個回應,也是完善大夏內在治理結構的客觀需要。

對內政大臣衛鞅,歐陽朔自然是無比信任的,可衛鞅不可能一直執掌內政院,整個內政系統,也不會全憑衛鞅的意志行事。

治本之策,就是形成制度約束。

讓歐陽朔沒想到的是,當他提出這個想法時,內閣竟然沒一人贊同,理由很簡單,限制君權乃亙古未有之事,不可開此先河。

如果說前番在制定炎黃思想時,歐陽朔提出“水能載舟,亦能覆舟,君權非天授”的原則,還能被大臣們接受的話。

那麽這一次,歐陽朔真的是遇到阻力。

歐陽朔深知,大臣們反對,明面上是在維護帝王權威,實際上是在維護他們自身的利益。

試想,如果天子都受《大夏法典》約束,那麽自古以來,“刑不上大夫”的潛規則勢必要被打破,如何不讓大臣們擔心。

這對歷史人才的沖擊實在是太大了,一時接受不了是很正常之事。

就算如此,歐陽朔還是決心不改。

從蓋亞六年開始,在制定大夏國策時,歐陽朔就將其跟未來的希望星球關聯在一起,越往後,這種關聯越深。

歐陽朔的最終目的,就是徹底打通兩個世界的隔閡。

未來登陸希望星球,歐陽朔希望,能夠輕松地將遊戲世界中的這一套體系,直接在希望星球復制,以此實現兩個世界實時雙向互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