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57章 開什麽玩笑(第2/2頁)

聯盟並沒有安排黑哨去打壓王俊,但很多裁判自發的團結起來,增加了本土球星的罰球次數,幫他們和王俊爭得分王。

裁判界也存在種族歧視。

《紐約時報》之前提出過一個賽場吹罰的“隱性概念”:從1991年到2003年,在12年NBA比賽中,場上三名裁判裏白人越多,對白人球員有利的判罰就越多;黑人越多,對黑人球員有利的判罰就越多。

專門從事這項研究的學者斯科·普萊斯說,“大家可以看到,那些由3名黑人裁判執法的比賽和由3名白人裁判執法的比賽的不同。在這種比賽裏,我們能知道是哪種膚色的人做出了判罰。而當我們只對這種比賽進行分析時,我們得到的結論,和我們研究所有比賽所獲得的結論是一樣的。”

普萊斯的結論是,這種吹罰中的“種族歧視”確實存在。

王俊面臨的情況更糟,他是黃種人,NBA沒有中國裁判。而另一項吹罰潛規則是身體達人,想要哨子非常難。

和艾弗森那種一碰就上罰球線的人不同,王俊除非是被打掉球,或者對手明顯拉人,把他放倒了,才會吹罰球。

在這點上,奧尼爾公開指出過,裁判在面對他這樣身體素質明顯超過其他球員的“怪物”時,有時會顯得“冷漠”。

“一些裁判可能會想,嗨,他那麽強壯,沒必要判罰犯規。這樣我們就吃了虧。”

王俊場均罰球才5.1個,占據得分榜首太不容易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