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六章 森林賊患

該怎麽賺錢,當然是依仗自己的魔法。

魔法需要魔杖,林克目前有新月魔杖和火晶石法杖,前者是大師作品,後者有些笨重,而且是明顯的暗精靈風格,兩者都不太好曝光。

林克想來想去,決定使用新月魔杖。當然,在使用之前,他得在這根魔杖外面加上一層偽裝……

想了想,林克花費1點自由點數,兌換了一個新魔法。

置換術

0級魔法

作用:低級附魔術,在不改變物理形狀的前提下,用一種物質置換另一種物質。

得到魔法之後,林克先在新月魔杖包上層層疊疊的一層亞麻布,掩蓋了魔杖的原本模樣,然後又找來了一些橡木碎屑,將裹著厚厚亞麻布的新月魔杖放在橡木上,然後拿出火晶石法杖,開始釋放置換術。

一個泛著層層漣漪的半透明光球出現在火晶石法杖上,林克一指新月魔杖:“置換術!”

光球落在魔杖上,魔杖表面的褐色亞麻布顏色就出現微微的變化,顯出一些木質的紋理,但這還不夠,一個置換術並不能將亞麻布完全換成橡木。

“置換術!”

“置換術!”

“置換術!”

……

一連釋放了五個置換術,新月魔杖外的亞麻布就成了橡木,這橡木還是多孔透氣的,完全不會影響施法。

表面有些粗糙,林克用細沙仔細研磨了一遍,頓時,華麗的新月魔杖就成了一根模樣普通的‘木棍’。

好了,這個樣子,就可以拿出去用了。

改裝完魔杖後,林克感到肚子又些餓,便到了旅店大廳,如往常一般,花了五個銅子買了一個長條粗麥面包,想了想,又花了十個銅子買了一杯麥酒。

大半個月沒換口味了,嘴巴幾乎淡出鳥來了,喝杯酒調調味道。

“嗨,林克,你今天怎麽闊起來了?”旅店的夥計打趣道,一邊接了滿滿一杯麥酒遞給林克。

另一邊也傳來聲音:“林克,你這是要瘦成竹竿了啊,這麽下去可不行啊。”

是酒鬼湯姆,這家夥但凡口袋裏有點錢,第一時間就會過來喝酒,喝醉了就回家打老婆,為這事,他婆娘跟他吵了好幾年,最後幹脆跟人跑了,但這家夥仍舊死性不改,酒實在是他的真愛!

“哈哈,我說林克,你一整天都縮在閣樓裏,到底幹的是啥事啊?跟我們大家說說唄?”又一個常客笑道。

在這呆了大半個月,旅店裏的人大部分都認識林克,事實上,整個河谷鎮都聽說鎮上的旅店中來了一個怪人。

對這些調侃,林克笑了笑,實話實說:“我是個魔法師,這段時間在學習魔法。”

沒想到這話一出,大廳裏頓時傳出一陣大笑聲。

酒鬼湯姆醉醺醺地道:“哈哈,你要是魔法師,我就是大賢者了。”

其他人也都笑起來,雖然林克已經重復了好幾遍這話,但沒人相信他的話。

河谷鎮靠近東谷高等魔法學院,時不時能看到學院的魔法師,在鎮民眼裏,魔法師都是衣著光鮮,出手闊綽的一群人,他們手裏還會拿上一根叫做魔杖的東西,他們也顯得非常精神,整個人似乎籠罩著神秘的光輝。

而林克,身上一身粗劣的亞麻袍子(他那件灰袍被他賣掉換錢了),身體瘦弱,臉有菜色,也沒見過他用過什麽魔法,所以沒人信他的話。

林克也不辯解,對他來說,這些鎮民對他看法無關緊要,只要不妨礙他的生活,就算這些鎮民把他當作乞丐他也毫不在意。

他已經站在了更高的層次上,雄鷹是不會注意雞的看法的,所以,林克連解釋的功夫都欠奉。

笑了笑,拿著自己的食物到角落的位置,林克咬一口粗麥面包,喝一口麥酒潤喉,自始至終,他的神情都非常平靜。

大廳裏的人在他身上扯了幾句,見他沒有反應,也都感到無趣,便嘟囔幾聲,開始聊起了鎮上的家長裏短。

這時候,忽然門口傳來沉重有節奏的腳步聲,然後大廳光線微微暗了下來,這變故讓大廳中的客人都安靜下來,齊齊轉頭朝門口看去。

林克也看過去。

大廳門口,一個身高近兩米,胳膊比林克大腿還粗的壯漢走了進來,這壯漢頭發散亂,臉容粗獷,一臉長長的絡腮胡,身上穿著灰撲撲的皮甲,心口、肋下的位置縫了一些鐵甲片,在肩膀上還扛了一柄戰錘,這戰錘是純鐵的,連柄都是,加上錘子後面那個近二十厘米長的厚實錘頭,這玩意估計得有七八十公斤重,這還不止,他背上還有一面厚厚的盾牌,盾面至少五厘米厚,也是純鐵的,這東西份量也不輕。

林克敢肯定,他要是被這東西輕輕砸上那麽一下,絕對當場完蛋。

這個壯漢就像坦克戰車一樣走進來,每一腳都踩的旅店的木質地板咯吱咯吱地響,等他進來之後,眾人才看到他身後還跟著兩個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