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二章 爆炸(第2/2頁)

所以,想要進入“阿卡姆瘋人院”,你得具備一些特征,比如最典型的,你不能表現的像個莽撞的粗漢,你得表現得溫和,纖細,知書達理,同時還得像是個精神有問題的家夥,就比如,你得經常跟警方做做交易,玩玩遊戲,耍一耍他們,最重要的時不時突然來一串歇斯底裏的狂笑聲。在這些前提下,再來一場大爆炸,警方們才會對號入座,將你認定為一個有資格進入阿卡姆瘋人院的人。

哦,對了,說起大爆炸,子良的那個手提包裏裝的真的是個炸彈,這是他昨天晚上向法爾科內先生要來的,畢竟弄了這麽多,要是最後什麽都沒發生,那就有點太掉面子了。

但是子良也沒有將那炸彈的引爆時間設置的剛剛好,而是給了那些警察足夠的撤離時間,因為要是真的一下子炸死20來個人,那自己有很大幾率在被送往阿卡姆瘋人院的路上就被某個警察“不小心”弄死了,要知道,這裏可是哥譚,別以為警察都是奉公執法的人,他們和罪犯之間的區別其實就差了個警徽而已。

“哎,做了這麽多,現在只要開慢點,等著被抓住就好了吧……”子良叨咕著。

話音未落。

“轟!”的一聲巨響。

後方不遠處的傳來一聲驚天動地的爆炸,整個銀行燃起了熊熊火焰,街邊的汽車一同響起了警報聲,街道的人群一下子沸騰了。

在這一片混亂中,子良慢慢悠悠的開著救護車,很遵守交通規則的停在了紅燈前,他點上一根煙,抽了一口……

“21號死囚……是誰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