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1章(第2/3頁)

“很多現在看起來無解的事情,等我們再成熟、再獨立一點,就自然都會迎刃而解的,需要的只是時間、勇氣和耐心。我們會有很好的未來的。”

她聲音很平靜,卻透著一股令人信服的篤定。

傅斯恬被她蠱惑,被她安撫,像即將溺水的人,抓住了最後一根稻草。她自我麻痹,也許再等等,等她們都再長大一點,等她們都畢業了,工作了,能夠掌控自己的生活了,這些過去,也都會變成無關緊要的過去了。到時候再告訴時懿,時懿是不是也不會那麽難以接受。

距離畢業還有兩年,傅建澤出獄還有四年。還有時間的。她會努力給時懿很好的未來的。

“你相信我嗎?”時懿望進她的眼底。

傅斯恬顫了顫長睫,無聲地點頭。

時懿揉了下她的額發,舒展眉目,再次湊上去吻她,攫取走她的意志,開啟新一輪的溫存。

一周後,之前因為被創新創業比賽推遲了的出遊再次被提上了日程。傅斯恬跟隨著時懿,第一次坐飛機,第一次體驗到離地三萬英尺,看晴空萬裏的感覺。

是比坐動車更新奇的體驗。但有著時懿在身邊,她一點也不膽怯,連暈機都變得有些美妙。

時懿體貼的照顧、擔憂的眼眸,太醉人了。

抵達第一個城市的當天下午,因為傅斯恬的暈機,兩人沒有出門,在酒店舒服地睡了一個下午。到了晚上,傅斯恬再三表示自己沒事了,時懿才同意去酒店附近的古街轉轉。

古街沿著一條長河,粉墻黛瓦,錯落有致,從街頭根本望不到街尾,沿街都是燈光迷人、裝潢別致的特色小店。傅斯恬和時懿手牽著手信步在青石板路上,聽搖櫓船劃破水面的潺潺水聲,看衣著各色的遊客穿梭往來,由著河畔清風撩起她們的長發,送來隱約的評彈。

又路過一家雅致秀美的旗袍店,時懿正駐足,準備問傅斯恬要不要進去看看,一個穿著旗袍提著花籃的賣花小姑娘忽然叫住了傅斯恬。

“小姐姐,要不要買束花送給旁邊的小姐姐呀?”

傅斯恬看著她,愣了愣,還沒來得及拒絕,對方就露出燦爛的笑,遞了一支百合花上來,歪了歪頭。“買一支送小姐姐吧,小姐姐你們這麽漂亮。”

她兩只手的大拇指試探性地彎了彎,笑嘻嘻的。

傅斯恬眼眸亮起,是驚喜的表情。

小姑娘知道有戲,又很輕地說:“你們好般配呀。”

陌生人的祝福和善意,讓人格外歡喜。傅斯恬唇角翹了起來,時懿看她高興,眼底浮起柔色,拿出手機準備掃碼。“多少?”她問小姑娘。

小姑娘開開心心地報了個數字,時懿還沒來及的付款,傅斯恬蓋住時懿的攝像頭,說:“我買,送給你。”

小姑娘笑眯眯地看著兩人,把百合花遞給時懿,會心地笑。

小姑娘走後,時懿把手上的百合花遞給傅斯恬,奇怪問:“誰買有什麽區別嗎?”

傅斯恬下意識地接過花,笑著不肯說。

時懿用眼神逼問:“嗯?”

傅斯恬只好坦白回答:“一般這樣街邊賣花,不都是找男生買給女朋友嗎?所以她一開始找我,是不是我比較……”她語氣裏都是狡黠的笑意,“攻”這個字,卻還是心虛地不好意思說出口。

時懿輕聲嗤笑:“她是看你比較好騙吧。”

“……”傅斯恬眨巴眼睛,好有道理啊。她捂臉,狡辯,“才不是。”

綠波澹澹,青瓦白墻、翹角飛檐前,她站在河岸旁,梨渦清淺,人比花嬌,水秀靈動,仿佛與這江南迷人夜色融為一體。往來行人不絕,時懿卻覺得眼底只余下她一人了。她忍不住就著手中抓握著的手機,拍下了這一副畫卷。

傅斯恬一無所覺,她放下手,望向時懿,就聽見時懿定定地看著她說:“你說了不算。”

傅斯恬露出疑惑的眼神。

時懿勾了勾唇,貼近了她說:“買兩條旗袍,我們就回去吧。回去了才知道。”她那樣擡眸望向她,楚楚動人,她想著她穿旗袍立著的樣子,就旁的什麽心思都沒有了。

只想回酒店。看她穿,再看她脫。

傅斯恬臉紅了個透。

年輕的生命像是有耗不完的熱情與精力,八天裏,她們輾轉於江南一個又一個的城市,穿梭於現代城市與古鎮水鄉之間,走街串巷、看展逛博、登高望遠、泛舟夜泊,在夜晚導航帶錯路時一起發怵,在換不到零錢上客車時一起發懵,在一站又一站的景區裏逛得盡興,在一張又一張的大床上鬧得開心。

那是傅斯恬二十年人生中最難忘的八天。

最後一天,她們在水鄉的驛站裏給朋友們寄明信片,傅斯恬寫,時懿就幫忙貼郵票、蓋戳,反之亦然。驛站提供代寄服務,時間可以選馬上,或者一年後、兩年後、五年後,最長可選十年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