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八百九十二章 自家代言(第2/2頁)

蘇玥趕緊制止了她:“晨星,廣告費是企業的正常支出,這個費用可以稅前扣減,你不收這個費用,企業就要多繳所得稅,說不定出得不比廣告費少,既然這筆錢一定要出,為什麽不給你呢?

更何況,蘇氏所屬企業的代言人,總部有嚴格的考核指標,絕不是誰憑關系隨意指定的,你如果沒有足夠的市場影響力,即便你是我老婆,蘇氏旗下的產品也不會請你代言。”

原來是這樣,晨星心想,自己不收寶麗雅珠寶的代言費,是不是錯誤操作呢?回頭定要問問蘇玥這件事。

那位孫總也說:“晨星的商業價值業內早有共識,如今各個行業有實力爭取業內老大地位的企業,無不想請晨星代言,這是市場的選擇。

我們公司去年就想請晨星代言,可總部覺得我們品牌的名氣不足,跟晨星的名氣不匹配,就沒有同意,直到今年我們的市場占有率上去了,總部才同意了我們的請求。”

王勱很認可他們二位的說法,晨星的知名度在那裏,哪個企業請晨星代言,都不是為了照顧關系戶,而是看準了晨星的市場號召力。

如今在華夏內地,論個人的影響力和知名度,女明星當中,沒人可以跟晨星比肩,而他開出的代言價格,並沒有比其他一線女星高多少,即便是論性價比,企業請晨星代言也很劃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