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八百七十五章 幕中幕(1)

半個小時之後,晨星工作室在東方娛樂網的頭條發了一個嚴正聲明:

經由搜搜網的報道,江晨星才知道昨晚有人刻意冒充她在群英會所招搖撞騙,以達到欺騙公眾和混淆視聽的目的,這件事已經嚴重損害了江晨星的名譽,江晨星已經向公安機關報案,如今公安機關已經介入調查此事。

在此正告所有媒體,搜搜網上所發的買醉女子以及被無名富商攙扶的女子,是一個相貌跟江晨星有幾分相似之人故意冒充的,若有人再借用這些照片明指或者含沙射影地汙蔑江晨星,我工作室必將追究蓄意誹謗之人的民事、刑事責任!

……

看到這個聲明,邱毅、冒充晨星的女孩子、包括齊老板,這個時候都很樂觀,覺得王勱不過是在虛張聲勢。

說得這麽嚇人,好像誰是被嚇大似的,他們做的事情,只要他們拒不承認自己是故意的,這些照片就是被好事者偷拍了,誰能說他們違法?

而喜歡一個明星,成了她的粉絲,模仿她的穿著,這不就是狂熱粉絲愛做的事情嗎?不然呢,粉絲經濟都是怎麽發展起來的?

即便是發了這篇文章的記者,來一句自己看錯了,又能有多大責任?

更何況,他們有很大的把握,公安根本查不到他們的身上!

——

成總他們介入了這個案子之後,沒有急著去找齊老板、邱毅這些明面上跟這件事有關的人,他們很感興趣的是,到底是何方神聖,能在京城這樣繁華的大街上,在晚上八點左右,隨手毀掉街道兩邊的監控攝像,還不被人發現。

他們細細查看了當晚那條街道上七點半之後特意經過那幾個攝像頭位置的人流,並恢復了那幾個攝像頭被破壞瞬間拍到的影像,鎖定了一個頭戴禮帽、身穿黑色夾克的男人。

這個男人的手上,擺弄著一只精致的打火機,那個打火機對準攝像頭的位置略晃一晃,攝像頭就被爆掉了,外行不知道這個打火機是什麽,可成總他們一看就明白,這是微型電子槍!

能拿這種秘密武器的人,就不會是良民百姓,成總他們已經可以百分之百地確定,這個人是個隱藏的間諜!

發現有間諜介入此事,成總他們更有必要把這個案子查得通通透透。

他們一路追蹤這個人,發現他隨後進入了一家大商場裏,通過商場的監控,成總的人發現他去了衛生間,換了一身藍色西裝、戴上一副帶劉海的頭套,並戴上了無框眼鏡,成總的人如果不是反復看了十幾遍,也根本認不出他就是方才進去的那個男人。

這個人極其謹慎,他變過裝之後,在商場裏只停留了幾分鐘,就出了商場,然後一路往暗影裏走,到晚上十點鐘的時候,他的身影到了到了一條小巷子裏,之後成總的人就再也沒有在攝像頭裏發現他了。

雖然此人成功地隱身於黑夜當中,但是成總他們根據他兩次露面的形象,已經大致畫出了他的畫像,跟領導請示之後,領導讓他們切勿打草驚蛇,先放一放,過段時間之後,再以此人消失之地為核心,在那附近慢慢排查。

查過這人之後,成總他們傳喚了在搜搜網的頭條發了那篇報導的記者,請他說明一下,他是如何拍到那些照片的?

這個記者早想過了,如果承認這些照片是自己拍的,怎麽說都是破綻百出,那張疑似晨星的女子跟齊老板碰杯的照片,只有跟齊老板他們在同一個包間裏的人才能拍到,而他如果跟齊老板他們在一個包間裏吃飯,就不可能不知道這姑娘不是江晨星。

明知不是江晨星,還故意引導公眾相信這個人是江晨星,不是蓄意誹謗是什麽?

所以他很肯定地說,這照片是他買來的,是一個街頭混混跟他聯系,問他要不要照片?要價非常便宜,他看過之後發現是江晨星的,覺得很有新聞價值,就買下了。

見他這樣忽悠,成總的人就請他提供跟混混聯系的電話、見面交易的場所,街頭和各公共場合到處都有攝像頭,他只要真跟人有交易,肯定可以在監控攝像裏發現蛛絲馬跡。

這位記者順頭冒汗,他那裏提供得了?而頭天晚上發生的事情,第二天早上就見報,他也不可能是通過郵寄拿到的。

成總讓他想清楚,這件事牽涉甚廣,是說實話回家吃飯,還是不說實話去看守所裏待一段時間,都是他個人的選擇!

這位記者掂量了一會兒,覺得沒必要為了工作讓自己吃苦受罪,心一橫就說了實話:“這篇文章根本不是我寫的,是有人寫好了送到我們主編那裏,主編掛了我的名發出去了,媒體裏這種操作不少,我也是為了那兩千元的稿費。”

這個記者在詢問筆錄上簽過字之後,成總的人馬上就傳喚了搜搜網的申主編,申主編的頭很大,這種事,被查出來就是違規操作,媒體要受到處理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