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百二十六章 狗咬狗(1)

單是嘲罵並不是最可怕的,可怕的是晨星如今的熱度太高,這些接二連三的黑料,不僅沒有黑到她,反而將她的形象打造得更為完美無瑕,更多的網友被晨星圈粉,自發地在網上發起了抵制範妮和阮雯的活動。

網友們對阮雯喊出了“滾回香江去!”的口號,呼籲讓範妮這種不擇手段的演員“再也沒戲演!”

這次的石錘將她們兩家的經紀公司都打得暈頭轉向,這樣結實的證據,根本就沒給她們狡辯的余地,可是這種醜聞,不回應又不行,兩家經紀公司都絞盡腦汁,想著如何避重就輕地回應此事。

香江的經紀公司以反應迅速而聞名,他們看了晨星的發布會裏展示出來的證據,發現明顯對範妮更為不利,而阮雯被牽涉其中的,也只有那個工具是她的,這件事雖然也不光彩,卻也可以幫著阮雯洗白自己。

在圈裏這麽多年,阮雯早就明白了出事後自求多福的道理,這個時候她跟範妮都會竭力自保,且誰都不會跟對方聯系,避免被對方錄音做成對己不利的證據。

在晨星的新聞發布會舉行完畢半個小時之後,阮雯的經紀人聯系了兩大網站,就晨星在發布會上披露的相關事實,做了緊急回應:

第一:阮雯跟範妮在拍《狐妖傳奇》的時候結識,雙方本為好友。

第二:昨天範妮的保鏢李麗瓊從京城過來找到阮雯,說她過來有事要辦,阮雯請她吃了午飯,並讓她在自己那裏歇腳。

第三:之後李麗瓊將阮雯的東西拿到江晨星那裏,她並不知情,否則怎會做出這樣無腦的事情?這不是找著讓人家懷疑自己嗎?

第四:一個單身女子的個人隱私,不該被網絡無限放大並廣為流傳!

她這幾條回應,表面上沒有對範妮落井下石,但是她推說不知道李麗瓊拿了她的東西,本就是禍水東引,暗指這件事就是範妮那邊做的!

範妮看了她的回應,更是覺得自己不必客氣,跟經紀公司商量過後,也迅速做了回應,範妮在回應裏聲明:

第一:她已經知道迪奧無意於跟自己續約,對於迪奧的新代言簽到江晨星那裏,她不知情,更不會因此妒恨江晨星。

第二:李麗瓊曾經是她的保鏢,但是李麗瓊最近已經給公司遞了辭職申請,意欲跟她解約。(附上了李麗瓊的辭職申請書)

第三:李麗瓊的魔都之行,範妮根本不知道,所以李麗瓊做了什麽,根本跟範妮無關。

第四:範妮跟阮雯在劇組結識,大家只是一般的朋友。

範妮的這四條回應的最後一條,直接打了阮雯的臉,她聲稱跟阮雯只是一般的朋友,隱晦地提醒了公眾,阮雯說跟她是好友,本來就是別有用心!

就這一條,阮雯就知道,範妮打的是跟她一樣的主意,準備把這件事推到自己的身上,阮雯在心裏冷笑,心道:跟我鬥,你還嫌嫩了點!你馬上就會知道,我們的經紀公司,到底專業在什麽地方!

不過她們兩個的回應當中,有一條是非常一致的,都聲稱自己不知道李麗瓊所做的事情,那麽問題來了,李麗瓊為什麽要這樣做?難道她自己跟晨星有仇?

網友們比較了阮雯和範妮的回應,都覺得阮雯的回應更能讓人信服,畢竟按照正常的思維方式,如果想害人,誰會拿自己用過的東西出去呢?

而範妮所謂的保鏢辭職,明顯就是推卸責任的一種說法,網友們對明星這種將醜聞推給身邊人背鍋的方式已經十分熟悉,紛紛在範妮的回應下面冷嘲熱諷。

範妮自然知道她的回應難以服眾,不過沒關系,她的經紀公司已經給李麗瓊聯系了記者專訪,就在她的回應出來不到十分鐘,網站就發布了記者對李麗瓊的個人專訪。

李麗瓊拿了公司一大筆錢,且也咨詢過律師,只要她的行為是被人指使的,之後晨星那邊即便要追究責任,她也不是主要責任人,這才放了心,就穿著一件白色的短大衣,讓公司的化妝師給她畫了一個很憔悴的妝容,裝作萬分後悔的樣子,接受了記者的專訪。

記者都是範妮這邊找的,問的問題自然都是對她很有利的,記者問李麗瓊的第一個問題就是:你為什麽要從範妮這邊辭職?

李麗瓊低頭扶額,做出一副很後悔的樣子,好一會兒才說:“都是為了更高的收入,我給範妮做保鏢的時候,結識了阮雯,她如今主要的工作集中在咱們這邊,也想找個保鏢,就讓我幫她介紹,我見她給的薪水更高,就想自己跳槽過去!”

記者接著又問她:“你把那樣的東西放到江晨星那裏,到底是誰指使的?”

“是阮雯,”李麗瓊非常肯定地說:“她讓我幫她做了這件事,才肯跟我簽工作合同,我本來不敢做這樣的事,可她給我承諾,說她都安排好了,絕對不會出事,我一時鬼迷心竅,才做了這樣的錯事,現在已經非常後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