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百一十四章 女大佬

這家企業很快跟晨星簽訂了為期兩年的代言協議,八百萬的代言費分兩次打到王勱工作室的賬戶裏。

晨星覺得跟做夢一般,花一兩天的時間拍個廣告,為企業站幾次台,就輕輕松松地掙到800萬,這個付出跟拍戲相比,簡直太輕松了!

更難得的是,像這種大企業的廣告,會在各大衛視播出,對演員來講,就是最好的維持熱度的方式。

難怪圈裏的大咖都削尖了腦袋爭取大企業的代言呢!

聽說這個代言最後花落晨星,先前跟這家企業接觸過的吳麗娜、盛一桐都憤憤不平,論名氣,晨星跟她們明顯有差距,企業最終選了晨星,盛一桐認為是王勱起了關鍵作用,吳麗娜覺得肯定又是蘇玥幫了她。

盛一桐忍不住給王勱打了電話:“王哥,雖然咱們現在不合作了,可是故人的情分還在吧?你以後能不能別跟我爭啊?你明知道,我今年都沒有接到過什麽好的廣告。”

“我根本不知道你也在爭取這個,這種事,我怎麽讓你?”王勱跟她分說內情:

“你如果沒有那些醜聞,誰能爭過你?你出了醜聞後,連吳麗娜都比你有競爭力,更何況,他們還跟祝雲聰接觸過,如果不簽約晨星,這個廣告很可能就是新晉影帝祝雲聰的,也根本輪不到你頭上。”

原來他們還考慮過祝雲聰,盛一桐立馬喪了氣,祝雲聰前年因為一部古裝玄幻劇大紅,這兩年勢頭很猛,經紀公司對他的營銷也是不遺余力。

今年七月份在魔都舉辦的紅梅電影節,他還被評為最佳男演員,雖然這個電影節的影帝業內認可度不高,但是粉絲追捧得厲害,最近這兩個月以來,他的熱度一直都是男演員之冠。

如果讓企業在自己和祝雲聰之間選,他們確實有可能選祝雲聰。

真是流年不利啊!盛一桐最近的危機感越來越重,雲文重給了她承諾,說是三個月內跟老婆離婚,可如今三個月的時間馬上就到,他那邊卻毫無動靜。

她忍不住追問了他兩句,他竟然沒有接她的話茬,她慌了,當時就哭了,跟他講:

“因為跟你在一起,我的經紀人跟我解了約,你知道,我的經紀人可是圈裏有名的王牌,我如今沒有了合適的經紀人,嶽璇又這樣害我,如果你也不要我了,我該怎麽辦啊?”

雲文重避重就輕地安慰她:“不就是暫時少掙點錢嗎?別想那麽多,我會補償你的!”

過了兩天,他又給她轉了一千萬,但是絕口不提離婚的事情。

因為這件事,盛一桐最近夜夜失眠,難道自己這次,又賭輸了嗎?!

跟盛一桐的失落相比,吳麗娜氣了一會兒就看開了,她這些年在圈裏走過的路,讓她對資本和資源的力量認識深刻,在她看來,所有的失敗,都是資源不及的明面表現。

怎樣才能給自己爭來資源,她碰了多次的壁之後,漸漸認識到,真正的有錢男人,不會喜歡她這樣的女人,既然她沒有機會靠男人爭取到穩定的好資源,那就自己殺出一條血路吧。

所以她對劉金的提議非常上心,這段時間她一邊拍戲,一邊找自己的合夥人和搭档,她已經想明白了,與其簽約到經紀公司名下,受經紀公司的制約,遠不如自己做老板,自己給自己設計發展方向。

劉金那邊很守信用,給她打來了一個億的啟動資金,且只要百分之二十五的股份、給她派過來一個財務總監;其余百分之七十五的股份,吳麗娜可以自己單獨持有或者再找一個合夥人。

考慮到她這裏下一步要發展經紀業務,吳麗娜決意找一個圈裏有能力的經紀人一起合作,如今的情勢,正是簽約新人好時候。

華夏的演藝圈經過這麽多年的發展,那些有實力、有資源的經紀公司,在選擇演員和主導收益方面,擁有越來越大的自主權。

很多新人為了得到資源,寧願跟公司簽下十年到十五年的長約,且跟公司五五分成,這就意味著,如果旗下的演員得力,做演員的老板,會比做演員掙錢多了。

如今圈裏還沒有多少演員兼職做經紀公司的大老板,自己走在同行的前列,做演藝圈的資本家,雇傭其他演員為自己賺錢,吳麗娜敏銳地意識到,她搶先的這一步,會將同行們甩得遠遠的!

經圈裏的同行介紹,她和剛跟華佳影視解約的經紀部經理喬羽見面聊了聊,兩人一拍即合,決定成立麗喬傳媒經紀公司,喬羽出資兩千萬,帶三個演員過來,占百分之二十的股份。

喬羽本來建議公司在京城注冊,吳麗娜卻覺得自己在京圈裏名聲不好,更何況,京圈裏的影視經紀公司太多,麗喬很難冒出頭,她們不如去一個能給她們優惠政策的地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