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4章 針鋒相對

永安二年到永安三年, 朝廷戰爭一場接一場。先是平定葛榮,而後是滅除元灝陳慶之,看起來是勢如破竹, 形勢一片大好。戰事的順利,固然是令人振奮, 但也成為了雲郁跟賀蘭逢春矛盾的根源。每攻克一個城邑和州郡, 雲郁跟賀蘭逢春, 便會為接下來的利益分配問題產生尖銳的沖突。

賀蘭逢春對戰爭中攻克的領地視為己有。每勝利一處,他便任命自己親信的下屬為地方官員,州郡刺史。賀蘭韜光為吏部尚書, 時常是賀蘭逢春發一句話, 要讓誰誰當某地的郡守,賀蘭韜光便直接安排,不經雲郁同意。而雲郁怎能容忍他這樣的行為?在雲郁看來, 他是君,賀蘭逢春是臣, 賀蘭是逢春受命討敵, 應當聽從君王的號令。如果任由他這樣掌控朝廷人事,在魏國境內, 隨意決定官員的任免,那自己這個皇帝等於是傀儡。雲郁是絕不允許他如此操持朝政的!

君臣之間勾心鬥角。賀蘭逢春在朝廷宮中安插耳目, 雲郁也在賀蘭逢春的軍中各種安插親信。賀蘭逢春每攻下一城,雲郁便立刻挑選信任的官員去接管上任, 不給賀蘭逢春擴張的機會。然而皇帝的這個行為, 激怒了賀蘭逢春。北征的大軍攻下相城,雲郁從朝廷派遣親信,出任郡守。賀蘭逢春心生不滿, 直接殺掉了雲郁從京中派去的兩名官員,另置了自己親信為郡守,並上疏稟奏聖上。

雲郁將手中賀蘭逢春的奏疏撕的粉碎。

他渾身都在顫,手掌按在桌案上,帶的整個書案都在抖。

這叫什麽?

他心想,當初他答應娶賀蘭落英為妻,答應太子的要求,賀蘭逢春提出的交換條件是率軍離開洛陽,永為封疆之吏,絕不幹涉朝廷內政。而現在呢?自己信守承諾,後宮一個妃嬪都沒立,專寵他女兒。唯一的心上人也送走了,連自己親生的孩子都不要了,而賀蘭逢春呢?表面上說的信誓旦旦,實際上,早將當初君臣的契約視作紙糊的一般。

他動了殺心。

其實他跟賀蘭逢春,想殺了對方的意圖,早就彼此心知肚明了。河陰之變時賀蘭逢春就意圖稱帝,只是時機不成熟,才勉為其難讓雲郁登了基。到了這個地步,彼此的意圖早就暴露,又豈能和解?君臣之間,必有一場廝殺,只是早晚而已。所以登基這一兩年裏,雙方都拿出了寸土必爭,分文不讓的架勢,當真是錙銖必較。

他們都明白,每一次微小的勝利,都是在為將來的那場決鬥,爭取籌碼。當真□□裸不必掩飾,也無需再掩飾。只是□□裸成這樣,已經是連那層窗戶紙都不要了。

他已經預感到有什麽東西要控制不住。

雲郁寫信去,斥責賀蘭逢春背棄君臣之義。並且態度堅決,直接罷免了賀蘭逢春任命的官員,並將殺人者治罪。愣是咬死了不妥協。

賀蘭逢春也發現,這小皇帝是個犟種了。

就沒見過這麽犟的!

賀蘭逢春覺得:這天下就是我打的,我想讓誰做這個郡守,我就讓誰做這個郡守。你小皇帝別管。你安安心心在洛陽享你的清福就罷了,朝廷大事該我做主。你要是不識趣,非要爭,那我就給你個下馬威!

然而下馬威給了,並沒有把雲郁嚇住,反而自己遭了下馬威。

賀蘭逢春也覺得這不對勁了。

氣勢洶洶回到洛陽。下了馬,一口氣未歇,直接進宮去見雲郁,他臉色不陰不陽地瞅著禦案前的年輕帝王:“陛下是什麽意思?臣有些不明白了。”

雲郁穩坐著,擡頭望著他:“太原王是什麽意思?朕也不明白。”

賀蘭逢春道:“陛下有沒有聽過一句話,識時務者為俊傑。”

雲郁道:“朕聽過一句話。普天之下莫非王土,率土之濱莫非王臣。”

賀蘭逢春真是怒從心頭起,勃然作色道:“陛下此話說的不錯!不過我賀蘭逢春,從來不做那替他人當墊腳石,為他人做嫁衣裳的事!我等將士出生入死,浴血奮戰,到頭來,加官進爵的卻是那些沒上過戰場,寸功未立的人。陛下如此做,如何讓將士們心服?臣以為陛下做事不公。”

雲郁道:“將士出生入死,浴血奮戰,朕何時不體恤?立了軍功,何時未獎賞?打仗是武將的事,治理州郡,卻需要文官,而不是大字不識的匹夫。太原王一定要自己的親信擔任州郡守,是當真覺得他才能勝任,還是為了給自己擴充地盤。太原王爵已至封王,官已至侍中、大將軍、錄尚書事,三公之職,一人獨攬。論親疏乃是國丈。如果這樣,太原王還不知足,仍說自己立功未得獎賞,說朕處事不公。那朕當真不知道要怎麽才叫公,朕只有把皇帝這個位子讓給你了。”

賀蘭逢春臉色稍屈:“臣可沒說這話。臣自己固然得了封賞,可臣手下的那些將士們心有不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