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6章 失竊(三)(第5/5頁)

度藍樺:“……大可不必!”我踏馬不是在想方設法要回扣好嗎?

還“也入一股試試”,你膽子挺大啊,搞詐騙搞到我頭上!

我得是多想不開啊,上趕著給騙子送錢!

往客棧走的路上,見度藍樺沉默不語,大家也都沒敢開口。

過了一會兒,才聽她嘆道:“這事兒,不大好辦啊。”

雖然他們都覺得這事兒不對勁,但就目前能抓到的線索來看,嚴格說來還真沒什麽違法的地方!

人家就是有錢任性,非要變著法兒的回報恩人,我就愛撒錢,怎麽滴吧?犯法了嗎?

就算玉礦的事情被證實是假的,那我不是擔心沒個由頭恩人不願意接受嘛,善意的謊言,沒問題吧?

這種案子最棘手的地方就在於,目前大祿朝法律沒有明確規定,只要騙子一天不卷錢跑,百姓一天沒有承受真正的損失,就沒法兒正式定案!

而且做買賣嘛,周期有長有短很正常,萬一衙門要追捕的時候,那騙子機靈勁兒上來,說錢剛到,那又怎麽辦?你衙門管天管地,難不成還要管人家買賣什麽時候賺錢嗎?

退一萬步說,就算騙子光明正大告訴你:這把賠了,血本無歸,我也損失了,能怎麽樣?

生意有賺有賠並不意外,就算衙門要查證也很難,即便有結果,周期也會非常漫長,只要中間倒幾次手,最後很可能不了了之。

涉及到金錢的案子就是這樣,有時候就算破了案,錢也回不來了。

還有一個問題:這案子是跨府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