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十一回 敲柴門雛衣訴冤枉 辯往事禮儀表薄命(第3/4頁)

稍過片刻角太郎回顧窗上日影說:“現已近未時,冗談過久,耽誤了時間。您一定餓了,然而今朝尚未動炊。昨有犬村裏人送來的江米團子,拿來權且充饑。”說著從擱板上拿下食盒揭開蓋,並拿來筷子讓現八進餐。他往地爐內添柴燒茶,然後也拿起筷子一起吃。主客真是一見如故,他們純潔的心猶如清泉流水,無異於魚水之交。吃完江米團子,角太郎沏了兩碗熱茶,一同喝著茶又對現八說:“難得貴客來訪,不談共同之所好,盡述自家憂傷之事,定感郁悶無聊。未知犬飼君以何人為師學的武藝?世間之豪傑有的是天性聰慧,勝過其師,您也必定如是。”現八聽了不禁呵呵笑道:“二階松山城介雖是我師,但我拙笨只學會了拔刀,武學之一技尚且如此,何況文武兼備,更是難上加難。說來令人赧顏,我自幼時酷愛《太平記》,雖能熟讀但有多處莫解。其中三力弓(原文是三人拉的弓)長十三束三伏(4) ,要拉到箭頭後稍沉一下再放箭,在卷七的三丁(5) ,以及他處多可見。對這三人拉的弓曾問過老師。在旅居京師時也曾問過懂得古代事物的專家,回答不一。然而有人說:世之所謂三力弓,不僅是強弓之意,弓都是由三人拉的,一人往弦上擱箭,一人按著,一人拉。貴人之弓如果一人拉,那就太強人之所難了〔在《武家故事要言》一書中也有同樣記載〕 。對這一說也很不理解。弓如果必須由三人拉的話,那就無須叫三力弓了。何況還有五力弓。且據《軍記物語》中所載,是指能拉強弓的武士,不只是說貴人之弓。您父子兩代都是學者,且精於武藝,關於這些事定有高見,您對上述說法以為如何?”角太郎聽了說:“我父也深知二階松先生的武藝,時常稱贊。連那位老先生都說不好,我怎能曉得?但用三人拉的說法,誠如君論是不值一駁的。我想《軍記物語》中所說的三力弓和五力弓,猶如唐山的三石弓或五石弓。為測量弓的力量,在弓的正中系條繩索,把它吊在梁上,弓的兩端系上米袋,非強弓是擔不了這重量的。關於此事雖見之於唐土之書《書言故事》中的‘不學類’一段,但在《夢溪筆談·辨證篇》中所載更為詳盡。在該書中沈存中說〔摘要〕 :‘挽蹶弓弩,古人以鈞石率之。今人乃以粳米一斛之重為一石。凡石者,以九十二斤半為法,乃漢秤三百四十一斤也。今之武卒蹶弩,有及九石者,計其力乃古之二十五石,比魏之武卒,人當二人有余。弓有挽三石者,乃古之三十四鈞。比顏高之弓,人當五人有余。復按石重百二十斤,見之於《國語》之注。此是漢秤之分量。後人以一斛稱之曰一石,蓋從漢時即如此。漢之百二十斤,以宋秤稱之相當三十二斤。漢之一斛乃宋之二鬥七升。’以上是沈氏之所說。另在《荀子》中見有十二石之弓。還有齊宣王好射三石之弓,而稱之為九石。實僅是三石,並非九石。此在《說苑·壅塞編》和《續博物志》中均見之。因此在唐山稱之為三石之弓者,即我邦的三力弓。因為是以一斛〔宋之二鬥七升〕 米之重為一人之力。三人之力即三石也。據此推想,所謂的三力弓,無疑是系三石米的強弓。另外所謂的十三束三伏,只是說其箭之長,一束約五寸。以今之匠尺量之,實是三寸。所謂十三束是六尺五寸之征箭,而實為三尺九寸。還有三伏實是三節。是說其箭竹之長僅為三個竹節。凡武器之長短也叫幾束,這是天朝之舊制。十束之劍,其長應知為十握。在近世兵學者流之書中,多是不可取的臆說,切不可疏忽大意。”他這樣地含笑作答。現八十分欽佩地說:“古人曾說:‘與君一席話,勝讀十年書。’由於您的教誨,立解多年之疑。還想順便請教,在有關劍術之書中,說源氏世代相傳的寶刀,有時如獸吼,有時似蛇鳴。因而將那口刀命名為吼丸,此乃眾人皆知。請問刀劍也能有聲並如獸吼嗎?”角太郎答道:“刀劍亦有能吼者。《酉陽雜俎》〔卷六〕 的《器奇篇》中說,‘鄭雲達少時得一劍,鱗鋏星鐔,有時而吼。’他常於居鄉時晴日坐著玩弄,忽有一人曾見過如此。另在後燕〔慕容垂〕 元年〔晉太元七年〕 ,有人曾見雄劍之鳴。”現八又接著問:“在《源平盛衰記》以後的軍記小說中,將大逆謀反之徒視為朝敵,這樣說是否妥當?”角太郎點頭道:“您留意得甚是。凡國家之臣民犯大逆之罪者,則是國賊。在唐山的史傳中,將其書之為賊。然而謂之為朝敵似乎不妥。敵在字典上音狄,是俗字。敵赦是小兒喜悅,注為笑貌。另在該國的俗語中,稱之為敵手者,與此土的對手之意相同。甲乙相爭互稱之為敵。將大逆的罪人稱之為朝敵,是把它當作了朝廷的敵手。可笑作者不學無術,回想自清盛、賴朝,以至尊氏將軍,蔑朝家,營自家,擅弄兵權,統治天下,是否因不明順逆之理而如此倡導?不然便是巴結權勢,而創作了這個俗稱。”現八聽了高興地說:“我也如是思之。另外在夜戰時,用作進攻或後退信號的笛子叫‘呼子’。稟報國家大事的急使叫‘早打’,這是近世以來的俗語。對此二詞,漢文如何書寫?”角太郎沉吟片刻說:“‘呼子’之笛,寫作叫子(即哨子)。‘早打’與‘羽檄’(即雞毛信)相同,可寫作‘急腳遞’。並見之於宋沈存中之《筆談》〔卷十一、十三〕 內《官政》和《權智》兩篇。”對他如此回答,現八更感欽佩說:“還想請教一件冒昧之事,在近世的凈琉璃和歌舞伎的劇本中,如父子互不相識,為解其疑,刺破其子之臂,與其親之血合,如真是父子鮮血相混則凝聚,如非父子,其血則不聚。若在其親死後,以血注於白骨骷髏之上,其效驗相同,婦孺皆知。然而此事之出處不清。究竟出自何書?還是不載之於經典的俗說?請您示教。”角太郎聽了笑道:“關於這一點我也略抒管見。在《梁書》〔卷五十五〕 的列傳《豫章王綜傳》中,綜母吳淑媛,初在齊之東昏侯宮中,受梁高祖之幸,七月而生綜。因此宮中多疑之者。其後淑媛失寵,深恨高祖,私告其子綜曰:‘汝是東昏侯之遺腹’。綜將信將疑同恨高祖。便潛赴曲河,參拜齊明帝之陵。但也未弄清自己是否是東昏之種。據當時之俗說,以生者之血瀝死者骨上,如相混凝聚則為父子。綜竊發東昏之墓,出其骨以己臂之血瀝而試之。然後又殺一男瀝其血試之,皆有效驗。自此常懷異志,四年後謀反。見之於該書卷五十五首頁。另於《唐書》〔卷一百九十五〕 的《孝友列傳·王少玄傳》中雲:王少玄乃博州聊城人。其父在隋朝末年死於亂軍之中。少玄甫十歲時,問其母,父之所在,母如此這般予以回答。少玄悲泣萬狀,想四處尋找其父之屍,而野中白骨甚多,無法辨認。當時有人指點說:‘以子之血漬骨,如相滲則為父屍。’少玄聞言甚悅,見野中之白骨便刺膚瀝血,凡一旬有余,遂得父骨,而厚葬之。其刺血之傷雖甚劇,經年余痊愈,時維唐太宗之貞觀年中,州府具狀上書,不久便被任用為徐王府的參軍。以上見之於《唐書》合訂本四十一卷的第十二頁。此事雖出自唐山之俗說,乃梁唐時之事。但當時的史官,明書其經驗,絕非不可信賴之言。此是秘藏之說,不輕對人言,只是對您談談而已。”對其所問都是引經據典,有確切根據,現八不住感嘆說:“自應仁以來連京都的和漢書籍都有佚失,《四書》都很少有全帙者。因此學問掃地,除五山之僧侶,幾無讀漢籍者,您今尚年輕,如此博學多才,前程實不可限。”他如此不住地贊許。角太郎聽了說:“您過分誇獎啦。王通曾說過:‘多言害德。’若被世之博學者聽到,將貽笑大方。切莫對外人言。”互相謙虛致謝,歡顏笑語,暢敘多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