布蕾妮(第5/6頁)

“然而他們信仰諸神,”布蕾妮說,“我想那都是你的功勞。你在河間地行走多少年了?”

“快四十年了,”修士說,他的狗響亮地應和了一聲。“從女泉城到女泉城,我走一圈需要半年,或許更久,但我不會說自己了解三叉戟河。我只遠遠地瞥過大領主的城堡,但我熟悉市鎮與莊園,熟悉那些小得連名字都沒有的村莊,熟悉籬笆與山嶺,熟悉可以讓口渴的人喝上水的小溪和旅人們棲身的山洞,熟悉老百姓走的路。是的,羊皮紙上沒有那些泥濘曲折的小徑,但我都清楚。”他咯咯笑道。“我當然清楚嘍,我這雙赤腳跨過每裏地不下十遍。”

偏僻的小路給土匪走,山洞則是逃犯躲藏的好地方。布蕾妮不禁生出一絲懷疑:海爾爵士對此人究竟有多了解?“你一定過著孤獨的生活,修士。”

“七神始終與我同在,”梅裏巴德回答,“我還有忠實的仆人,還有狗兒。”

“你的狗有名字嗎?”波德瑞克·派恩問。

“他一定是有的,”梅裏巴德說,“但他不是我的狗,呵呵。”

狗搖著尾巴叫了一聲。他個頭大,毛發蓬松,至少十石重,但很友善。

“那他屬於誰呢?”波德瑞克問。

“啊,他當然屬於他自己和七神嘍。至於名字嘛,他沒告訴我。我叫他狗兒。”

“哦。”顯然波德瑞克不理解一條名叫狗兒的狗。男孩琢磨了一陣子,“我小時候有過一條狗。我叫他英雄。”

“他是嗎?”

“是什麽?”

“英雄。”

“不是。但他是條好狗。它死了。”

“旅途中,狗兒會保護我的安全,即使是如此的艱難時代,有狗兒在身邊,狼和歹徒都不敢騷擾我。”修士皺起眉頭。“最近,狼群變得很可怕,某些地方,單身旅人得睡在樹上。我從前見過最大的狼群不過十來頭,現下沿三叉戟河巡弋的大狼群裏,狼的數目數以百計。”

“你有沒有親身遭遇過?”海爾爵士問。

“諸神保佑,我沒有,但我在夜裏不止一次地聽見它們嗥叫。層層疊疊的嗥叫聲……令人血液凝固,連狗兒都顫抖起來,而狗兒殺過十幾頭狼呢。”他揉揉狗的腦袋。“有人會告訴你,它們是惡魔,他們說狼群由一頭可怕的母狼帶領,高傲碩大的灰色身影令人望而生畏。她能獨力殺死野牛,沒有任何陷阱或圈套能逮住她,她不怕鐵也不怕火,所有想騎她的狼全被她殺了。而且她不吃別的,專以人肉為食。”

海爾·亨特爵士哈哈大笑。“這下可好,修士,可憐的波德瑞克眼睛瞪得像雞蛋。”

“我沒有。”波德瑞克忿忿不平地說。狗兒叫了一聲。

當晚,他們在沙丘之間搭了個冷冰冰的營地。布蕾妮派波德瑞克到岸邊走走,尋找取火用的浮木,但他空著手回來,泥漿一直覆蓋到膝蓋。“退潮了,爵士。小姐,沒有水,只有泥灘。”

“離泥漿遠點,孩子,”梅裏巴德修士勸告,“爛泥不喜歡陌生人。假如你走錯地方,冷不防便會被它張口吞沒。”

“只是爛泥而已。”波德瑞克堅持。

“它灌滿你的嘴,爬進鼻子,接著是死亡。”他笑笑,以去除話語中的寒意。“擦掉泥漿,吃瓣橘子吧,孩子。”

第二天的情況差不多。他們拿腌鱈魚和幾瓣橘子當早餐,在太陽完全升起之前就上路了。身後是粉色的天空,前方是紫色,狗兒當先帶路,嗅著每一束野草,不時停下來在草邊撒尿;它似乎跟梅裏巴德一樣熟悉這條路。燕鷗的叫聲在空中激蕩,潮水湧進來。

正午時分,他們在一個小村莊停留,這是他們遇到的第一個村子,在小溪旁用木竿子一共架起八座房子。男人們乘小圓舟出去捕魚了,婦女和男孩順著搖搖晃晃的繩梯爬下來,聚攏在梅裏巴德修士身邊祈禱。儀式過後,他宣布免除他們的罪孽,分給他們一些蕪菁、一袋豆子和兩個珍貴的橘子。

回到路上,修士說:“今晚最好有人守夜,朋友們。村民說看見三個殘人躲在沙丘附近,舊瞭望塔的西面。”

“三個?”海爾爵士微微一笑,“三個對我們的劍妞來說是小菜一碟。況且,他們不大會招惹有武器的人。”

“除非肚子餓到難以忍受,”修士說,“沼澤裏有吃的,但只有懂得如何去找的人才找得著,而這些都是陌生人,是戰爭的幸存者。如果他們來搭話,爵士,我請求你交給我來處理。”

“你要怎樣做?”

“給他們吃的,要他們坦白罪孽。我會寬恕他們,並邀請他們一起去寂靜島。”

“邀請他們趁我們睡覺時割我們的喉嚨?”海爾·亨特反問,“處置逃兵,藍道大人有更好的辦法——鋼刀與麻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