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利昂(第2/6頁)

伊班人聳聳肩。“大肚子歌手。”

從馬廄向屋子走,歌聲越來越嘹亮。提利昂向來不喜歡歌手,而這一個雖然尚未謀面,他已預感到比其同類更令人生厭。門一推開,那人立即停住。“首相大人!”他跪下來,喃喃道,“真是榮幸,真是榮幸。”他是個禿頭,肚子活像水壺。

“大人。”雪伊一見他便微笑。他喜歡她的微笑,那是一種不假思索自然流露在她漂亮臉龐上的微笑。她穿著紫色絲衣,圍了一條銀線腰帶,正好映襯烏黑的頭發和光潔白皙的肌膚。

“親愛的,”他喚她,“這是誰?”

歌手擡起頭。“大家管我叫銀舌西蒙,大人。我是個演員,歌手,說書人——”

“還是個大傻瓜,”提利昂替他說完,“我進門時,你叫我什麽?”

“叫什麽?我是……”西蒙的銀舌似乎成了鉛舌。“首相大人,我是說,真是榮幸……”

“聰明人就會假裝不認識我,這雖然騙不過我,但你總該試試。現在,我該拿你怎麽辦呢?你知道我可愛的雪伊,你知道她住哪兒,你還知道我會在夜裏單獨造訪。”

“大人!我發誓,決不告訴任何人……”

“至少這點我們有共識。祝你晚安。”說罷,提利昂帶雪伊上樓。

“這下我的歌手再也不會唱歌了呢,”她撒嬌道,“您把他的聲音全嚇跑了。”

“一點點恐懼,有助於他醞釀高音。”

她關上臥室門。“您不會傷害他,對不對?”她點燃一支薰香蠟燭,跪下來替他脫鞋。“您不來的晚上,他的歌給我安慰。”

“我當然希望每晚都能來,寶貝。”他一邊說,她一邊替他按摩腳掌。“他唱得怎樣?”

“不好也不壞,算是湊合吧。”

提利昂掀開她的長袍,將臉埋進她的雙乳。即便整個城市像豬圈一樣發臭,她的胸前卻總是芳香。“你喜歡就留著他,但要看緊,不許他在城裏亂晃,到酒館裏說三道四。”

“他不會——”她剛開口,嘴巴就被提利昂的唇封住。

今天,話已經說得夠多,他只想在雪伊雙股之間尋求那簡單甜蜜的歡愉。至少在這兒,他受歡迎,他被需要。

事後,他把胳膊從她頭下抽出,穿上外衣,走到花園。半個月亮照得果樹的葉子銀光閃閃,亦倒映在石頭浴池的水面上,波光蕩漾。提利昂徑自在水邊坐下,右邊某處,一只蟋蟀啾啾鳴叫,此情此景,真令人舒適自在。好平靜啊,他心想,但能維持多久呢?

一陣臭氣突然襲來,他轉過頭。雪伊站在門邊,穿著他送的銀袍。我愛上一位白如冬雪的少女,月光映在她的耳鬢。在她身後,有一個胖胖的乞丐,穿著打補丁的肮臟袍子,光腳上裹了層泥,脖子上用皮繩掛了個碗,就像修士佩戴水晶一樣。他身上的味道足以嗆死一只老鼠。

“瓦裏斯大人來見你。”雪伊宣布。

乞丐朝她驚愕地眨眨眼。提利昂大笑,“真想不到,連我都沒認出,你怎麽知道的?”

她聳聳肩,“他還是他。只是穿著不同。”

“不止如此,模樣、氣味、走路方式通通都不一樣,”提利昂道,“大多數男人都會上當。”

“或許大多數女人也會,但妓女不同。身為妓女,得學會認人不認衣服,否則遲早會橫死街頭。”

瓦裏斯腳上的傷疤是假的,臉上受傷的表情卻不是偽裝。提利昂不禁咯咯笑道:“雪伊,給我們拿點紅酒好嗎?”他恐怕得喝一杯,太監深更半夜來訪,準沒什麽好事。

“深夜打擾,個中緣由我簡直不敢相告,大人,”等雪伊離開後,瓦裏斯開口,“我帶來了可怕的消息。”

“你以後改穿黑羽大衣得了,瓦裏斯,你跟烏鴉一樣不是好兆頭。”提利昂笨拙地起身,有些不敢往下問。“是詹姆?”如果他們傷害了他,我決不放過他們。

“不,大人,是另一件事。科塔奈·龐洛斯爵士死了。風息堡已向史坦尼斯·拜拉席恩打開了大門。”

沮喪驅散了提利昂腦中所有思緒。雪伊拿著紅酒回來,他啜了一口,反手便將杯子擲出,摔在房墻上爆裂開來。她舉手遮擋碎片。紅酒沿著石墻流淌,好似許多長長的指頭,在月光下呈現黑色。“他混蛋!”提利昂破口大罵。

瓦裏斯微微一笑,露出滿嘴爛牙。“誰混蛋,大人?科塔奈爵士還是史坦尼斯大人?”

“他們倆都是。”風息堡固若金湯,原本估計可堅守半年甚至更長……讓父親有足夠的時間對付羅柏·史塔克。“這到底怎麽回事?”

瓦裏斯瞥了雪伊一眼。“大人,我們非得拿這種恐怖血腥的故事來打擾您可愛的小姐睡眠麽?”

“貴族小姐會害怕,”雪伊說,“可我不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