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二章

隋雄覺得,對於神祇來說,教會不僅僅是傳教的工具,更是祂理念的體現。

或許從謀略的角度,從現實的利益出發,神祇應該鼓勵或者至少默許教會裏面有著各種各樣的思想,有各種不同的派系。而戰爭之主溫納、財富女神曼妮斯這些擁有強大教會的神祇也正是這麽做的。但隋雄卻並不想要一個這樣的教會。

他想要的,是一個相對來說比較純潔,充滿了朝氣和鬥志,大家雖然有著各種各樣的想法,但在根本的人生理念和奮鬥目標方面卻能夠基本一致的教會。

他知道,自己的想法有點太過於理想主義,不切實際——要建立這樣一個組織,即便是擁有真神的支持,也不會那麽容易。但是他覺得,如果沒有足夠的條件也就罷了,既然自己是一個強大的神祇,可以知道信徒們在想什麽,可以根據聖職者們契合自己理念的程度授予力量,那麽沒理由不去這麽做。

誠然,這種做法會減少虔誠信徒的數量,也會減少聖職者的數量,但正所謂兵貴精不貴多,一位高階的聖職者,比一百個低階的聖職者更加強大。一位優秀主祭主持的神殿,比十所草頭班子的祭壇更有價值。

至少,他是這麽認為的。

所以經過慎重的考慮,幾天之後,他還是頒布了另一份神諭,讓信徒們尤其聖職者們好好研究自己的教義,用教義來對照生活,反思自己是否有世俗化庸俗化的傾向,從而純潔思想。

對於那些“貪戀紅塵”的聖職者們,他倒也並不批評,而是在教會裏面建立了一個新的部門,讓他們去更多地從事要跟社會打交道,需要更多柔軟和變通的事情。

在這方面,他得到了法律之神勞·布蘭斯的很多支持和建議。

法律之神勞·布蘭斯常常也被尊稱為“公正之主”,盡管祂並不是一個神系的主神,因此按說不能用“某某之主”這樣的稱號,但祂的所作所為,尤其祂麾下的聖武士們,為祂贏得了這樣的威望。

法律之神的聖武士們都是一群固執的老古板,他們尊重並且維護法律的尊嚴,不惜一切來維護社會的正常秩序。在大多數的情況下,他們保護弱小,限制強權,維護著有利於中下層人民的秩序。但如果有必要的話,他們也會打擊那些暴力反抗的人,去幫助統治者維護社會秩序。

如果以“九大陣營”體系來評價,法律之神的聖武士們大概屬於秩序善良和秩序中立這兩個陣營,前者多一些,後者也有不少。

和諸如戰爭之主或者財富女神的教會不同,法律之神教會體系要純潔很多。從祭司到牧師再到聖武士,他們都嚴格遵循法律之神的教義,就連一點點細節上的具體操作,都需要臨時祈禱專門請示才行。

這種毫無變通性的古板做法,自然大大降低了辦事效率,以至於法律之神的聖職者們常常因此而被嘲笑為“木頭腦袋”、“腦子裏面全是石頭”之類。但不可否認,正是這種固執到近乎呆板的作風,讓他們得到了整個社會的信任,無論什麽人都知道,法律之神的聖職者們是絕對講規矩的——哪怕這規矩他們並不贊同,他們也只會選擇離開,或者勸說規矩的制定者,絕不會動手去對抗規矩。

有了這樣的名聲,古板的法律之神聖職者們即便是在那些治安最混亂的地區也會受到歡迎。哪怕是那些邪惡的領主,也對這些維護秩序和講規矩的強者們表現出了友好的態度。

這一切的一切,關鍵都在於“組織的純潔性”。

諸神之中,不是沒有比法律之神更加注重教會純潔性的,但想要恰好地掌握著“適度”,將這變成組織壯大的力量,而不是妨礙組織發展的限制,卻沒有誰能夠比法律之神做得更好。

所以當隋雄想要推動虛空假面教會內部整風,提升組織純潔性的時候,自然就想到了向法律之神求教。

法律之神很高興他來向自己詢問,給他介紹了許多的經驗,並且派遣了好幾位在教會發展史上功勛卓著的聖職者們來幫助隋雄,其中有兩位甚至是祂的聖靈。

有了這群專家的幫助,隋雄很快就整理出了一系列的文件和規劃,針對虛空假面教會各地聖職者展開了大規模的重新培訓。他列出了一個很長的時間表,前後計劃用兩到三年的時間,把所有的聖職者都召回位於虛空城的總神殿一次,重新培訓一番。

首先接受培訓的,是那些被派往秘法塔聯邦傳教的聖職者們。這些聖職者因為傳教工作的影響,對於領主和貴族們是最友好的,或者說,受上流社會的影響最大。隋雄將他們集中起來,通過剖析社會的發展,回顧上流社會和底層人民之間的鬥爭,讓他們為之悚然一驚,意識到自己的錯誤,重新定位自己的立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