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八章(第3/3頁)

隋雄暫時想不起來,他也不想去深入考慮這個問題。

因為他真的是絕對、無論如何、堅決不能,再瞎折騰了!

現在他的盤子已經越來越大,一舉一動都關系到無數人的身家性命。如果他再折騰出什麽妖蛾子的話,就算他能夠每戰必勝,也不能保證麾下的民眾不因此倒黴。

比方說,在某次神戰裏面,某個神祇隨手一下打到西北共和國的某個村莊或者城鎮……

尤其死神還不是一般的神,這世界上絕大多數的人死後靈魂都會前往冥界,就算諸神加起來,真正能夠撈出來的也不過十之二三,剩下的七八成終究都要進入死神的勢力範圍。如果隋雄惹火了死神,人家哪怕是不來跟他打,只要稍稍卡一下西北共和國民眾死後的待遇,就足夠讓他齜牙咧嘴,頭疼不已。

不怕縣官,就怕現管啊!

他雄哥是不老不死的,可西北共和國的老百姓們會老會死啊!

這就像一句名言“寧得罪殺人的,別得罪救人的”,因為殺人的人未必會殺到你,但救人的人多半會救到你。

隋雄穿越之前就見過一個實際的例子:他一個中學同學,初中之後上了中專,學的是護理。五年之後出來當了個護士,在隋雄家附近一座一個不大的醫院工作。某次醫院裏面來了個醫鬧,折騰得大家雞犬不寧人仰馬翻,不知道多少人都吃足了那混賬的苦頭。大家當時忍了,只暗暗嘀咕“兀那鳥人,不要教你犯在灑家手上”——後來那貨還真犯在了他們手上,他自己也生病了,頗為麻煩的病。

那件事的後續不說也罷,總而言之,隋雄由此得到了兩個很深刻的教訓。

第一,絕對不要得罪醫生,護士也不能得罪。

第二,如果真得罪了,最好搬家。

但在這個世界,如果真得罪了死神,搬到哪裏去都沒用!

所以再三考慮之後,他終於還是打定主意,動身前往冥界。

雖然可能會惹火死神,甚至於可能會吃點虧,但要說就這麽直接莽上去,說都不說一句就動手幫人大規模續命……

呵呵,還是去問一問的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