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二章

辛迪加是一個強盜,他有時候當山賊,有時候當海盜,有時候做點走私,還有時候幫某些不願意透露身份的大人物做一些不適宜被人知道的活計。

他不在乎自己究竟幹啥,只要能賺到錢,做什麽都無所謂。

私下裏面,他稱呼自己為“沒本錢紳士”,前者暗喻他的身份,後者標榜他的做事風格。

在同行們之中,他的確算是個頗有紳士風度的人物。每次“做買賣”的時候,只要對方願意投降,哪怕上一刻還在廝殺,下一刻他也會約束部下放過對手。一開始部下們很不滿,但隨著名聲漸漸傳出去,願意跟他們死戰到底的人越來越少,甚至不止一次出現看到了他們的旗幟就主動送上買路錢的。

對於那些願意送上買路錢的,他也有個標準,只要這筆錢能夠讓兄弟們一起去大吃大喝一頓,那就不值得為更多的錢廝殺。因為他始終認為錢是賺不完的,但可靠的兄弟卻不那麽容易找到。

於是他的“生意”越做越大,漸漸的成了藍月亮王國和千泉王國之間邊境地區最大的一夥,甚至於有人開始尊稱他為“坐山王”。

說實話,辛迪加一點也不喜歡這個稱號,他當年曾經有幸進入太古森林的古精靈神廟,得到過那位不死長者的點撥。當時那位長者告誡他,做人不可貪心,不可出風頭,要悶聲發大財。他深以為然,一直將其作為座右銘。

他的理想是做一個籍籍無名的強盜,賺到足夠的錢找機會洗白。然後做一個內地的小貴族,安安穩穩地渡過下半生,留下足夠的子孫,將家族一代代傳下去。等到很多很多年之後,後世子孫裏面有熱衷於研究祖先歷史的,才從塵封記錄的只言片語之中查出他當年的來歷,嚇得目瞪口呆……

現在看來,這個理想多半是要泡湯了,他很憂郁。

最近這段時間,他從一個過去合作過的老熟人那裏得到消息,說未來強盜生意,尤其是大強盜們的生意將會比較難做,出貨渠道將會成為生意至關重要的一環。這讓他有點納悶,不明白為什麽。

大多數的強盜都不喜歡搶劫貨物,一則帶著貨物跑得慢,還會留下太多痕跡,很容易被追上或者找到;二則貨物到手還要想辦法銷贓,銷贓的時候往往一金幣的東西買不到一銀幣,虧得厲害。

相比之下,直接搶錢就方便多了,哪怕珍貴的寶石,也沒有金錢來得可靠。

當然,如果能夠搶到一些珍貴的魔法道具,那又比搶錢合算多了。魔法道具容易出手,而且出手的時候往往不會被刻意壓價,是最好不過的硬通貨。

辛迪加自然也不能免俗,一向以來,他收買路錢的時候,現錢都是按照貨物價格三倍來算的——或者換個說法,給貨不給錢的話,三倍的貨才能抵得上一倍的錢。如果可以的話,他也一樣寧可要錢而不要貨,盡管他有不錯的銷贓渠道。

比方說眼前這次。

他帶著十來個人,埋伏在山坡上刻意挖出來的凹地中,身上披著覆蓋草皮的蓑衣,看起來就像是尋常草地。只要不用魔法,誰也別想發現他們。

他所埋伏的地點挺寬敞,一點都不險峻,沒有哪個施法者會發神經,在這種地方使用偵測魔法。

為了這次的生意,他提前五天就做準備了,光是付出的人力物力,自我感覺就要值得上百枚金幣。

但這是值得的,據他所知,“龍尾巴”商行最近剛剛把一大批貨物運送到布依城,卻沒有從城裏買多少貨物。這意味著他們要麽帶著大批現金,要麽帶著高價值的寶石或者魔法道具,無論哪一種,都值得他花一番心思,乃至於親自出動。

時間漸漸過去,日頭漸漸偏西,但辛迪加和他的兄弟們卻依舊趴在地上一動不動,猶如變成了一堆堆長滿雜草的土塊一樣。

做大生意就要沉得住氣,這次他帶來的都是最可靠的老兄弟們,大家都明白這道理,也都能夠沉得住氣。

距離天黑大概還有一個小時左右的時候,兩輛馬車緩緩駛來。看馬車上的標志,果然就是那群自稱祖上撿到過巨龍的尾骨,並且將其作為吉祥物的土包子。

一想到這個商行名字的來歷,辛迪加就想笑。

但他忍住了笑意,相反,他很嚴肅。

龍尾巴商行可不是什麽好對付的角色,他們的祖上也是做沒本錢買賣的,當年之所以能夠發家致富,根本不是什麽狗屁吉祥物帶來的好運氣,而是跟他一樣做了若幹死後要下地獄的生意。

面對這樣的對手,不嚴肅一些,不謹慎一些,那就真是找死了。

馬車不大,仔細看看的確也沒什麽貨物。但他注意到,兩輛馬車的車夫氣質都很沉穩,一看就知道有相當不錯的實力。至於馬車裏面……後一輛馬車是貨車,押車的應該是個中級水平的戰士,不足為懼,但前一輛馬車上能隱約感覺到魔力的波動,只怕有厲害的法師坐鎮,不可疏忽大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