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章

菲雷克斯做事相當麻利,既然決定要控制輝石鎮的各種關鍵產業,自然立刻就開始動手。

她本擬再次使用收購的手段,但著輝石鎮幾個關鍵產業卻並不都能夠用錢來買下。

比方說分別掌控三條寶石礦脈的兩個商人,一個是金幣聯邦某伯爵的下屬,另一個則是某個魔法師的學生。雖然就他們個人來說,實在是很願意把這三條品質不高的寶石礦脈賣出去,但他們也不過是個高級打工仔,根本沒資格決定這種事情。

再比方說鎮子的守衛隊長,那家夥是財富女神的聖武士,人家既不缺錢也並不貪錢,壓根就不會被金錢收買——不過這個倒是好辦,隋雄跟財富女神談了一下,財富女神也對於他的“社會進步”實驗很感興趣,一個神諭,那早就厭倦了西北苦寒的聖武士立刻興高采烈地交了權,也不怕冷,提著背包就奔著南方去了,說是趕著回家鄉看桃花……

還有差不多相當於商人聯盟盟主的雜貨店主,這家夥是個權力狂,要他交出權力簡直跟要他的命一樣。菲雷克斯找到他,說了自己的來意,結果他反而表示可以捐出家產來幫忙建設新鎮子,但希望能弄個副鎮長當當……

各種各樣的問題一個接一個,有的容易解決,有的很難。

好在菲雷克斯既有錢也有實力,本身還懂得不少權謀手腕,軟硬兼施恩威並用之下,總算是把這小鎮上的各路牛鬼蛇神一一拾掇了,拿下了她想要控制的各個產業。

這其中自然免不了稍稍使用一點武力,也發生了一點點流血沖突。比方說金幣聯邦某個伯爵派出使者來進行了一場比武,以決定兩條寶石礦脈的歸屬;又比方說某個善於使用爆炸類法術的邪惡魔法師被“不願意透露姓名的費先生”在八千米外一發完全展開極限炮擊,連人帶魔法塔一起轟成了歷史的塵埃……等等等等。

這些事情要是詳細記錄下來,估摸著可以寫至少二十萬字小說,然而實在不值一提。

財富女神教會在金幣聯邦的影響力很大,隋雄跟財富女神又是盟友。所以在財富女神教會的調解下,那次比武走過場的性質很大……其實就算不是走過場也無所謂,菲雷克斯身為極端注重實戰的變種法師“魔炮士”,最不怕的就是比武決鬥。區區一個手下一位傳奇強者也沒有的伯爵,根本派不出足以跟她匹敵的高手來。

那個專注於爆炸法術,使用寶石和人的靈魂作為催化劑的邪惡法師是個偏科嚴重的渣渣,他的魔法塔偵測範圍居然只有可憐兮兮的五公裏,連溫蒂的煉金魔法塔都不如。正好菲雷克斯最近有些靈感,想要試驗一下自己全魔力炮擊的威力,於是就借他的魔法塔實驗了一下。遺憾的是他的魔法塔防禦效果不夠好,又或者是引起了殉爆什麽的,總之伴隨著一朵不大的蘑菇雲,那座隱藏在深山之中,在附近村子裏面流傳著恐怖故事的魔法塔就這麽消失了。

有那麽一個說法:武力不能解決問題,但是能解決帶來問題的人。殺雞儆猴這法子是永不過時的,當邪惡魔法師連著他的魔法塔一起消失之後,不少之前態度曖昧甚至於反對菲雷克斯的家夥都來了個富有飆車電影風格的大轉彎,迅速就同意了菲雷克斯的建議,一個個急急忙忙賣掉了自己的資產,帶著錢跑了。

他們跑得是如此之快,宛若背後有恐龍追殺一般。隋雄覺得,要是他們能夠一直保持這樣的行軍速度,沒準能夠比那位實力已經達到高階層次的聖武士更早抵達南方,大家一起看春暖花開。

總而言之,菲雷克斯最終達成了她的目標,完全控制了輝石鎮那些關系到民生的核心產業,成為了一位雖然暫時還沒得到冊封,但實際上已經完全大權在握的領主。

盡管,她的“領地”暫時只是一個人口不足五百的小鎮子,而且隨著春天到來,估計還會走掉不少人。

完全控制了輝石鎮之後,菲雷克斯首先開始整頓各種產業。

她首先對鎮子的支柱產業下手,親自勘察了礦脈,將一些容易坍塌和滲水的區域用魔法加固;然後調整了礦工的報酬,在維持按勞計酬制度的前提下增加了基本的底薪,至少要保障他們能夠靠著這工作養家糊口。

這麽一來,礦脈的收入自然會減少。但反正她又不用將賺到的錢上交大半,也不用把偶然出產的高級寶石上交,所以總的算起來,利潤反而大大增加了,礦工們也很高興。

菲雷克斯又把幾個主要的商店合並起來,糧食雜貨日用品什麽的,一個店就足夠了。哈曼白天忙著經營商店,晚上還要去魔法學校補文化課,辛苦不堪。但他卻毫無怨言,反而每天都頂著黑眼圈呵呵地笑,快活得猶如一只竄進了胡蘿蔔田的驢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