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十五章

所謂偷獵,就是去屬於貴族的山林裏面打獵。

按照這個世界的傳統,貴族領主擁有對於整個領地的所有權,其中包括了土地以及土地上生長的東西。

至於那些人造物,或者諸如農作物之類生長過程中有人出力的東西,出力者可以分到一部分的好處,大頭依然是領主的。

而山林裏面,無論植物還是動物,當然都不是人造的,也沒有誰在它們的成長中出力,所以它們就是領主的,完完全全是領主的,誰都不能妄圖侵占。

因此,除了得到領主批準,並且繳納狩獵稅的獵人之外,任何進山打獵的行為都屬於盜竊領主的財富。這種被稱之為“偷獵”的罪行,最低懲罰是剁手或者挖眼,常見的是絞刑,一些殘酷的領主還會使用剝皮之類酷刑來嚴厲懲罰膽敢侵占自己利益的賤民。

據說有些強大領主還會讓禦用法師使用魔法將那些偷獵的農夫變成動物,然後對他們展開狩獵,用這種方式讓這些不知死活的家夥“自作自受”。

總而言之,偷獵是一件很危險,很作死的事情,不想死的人最好別去做。

隋雄當然不想死,可他也不能眼睜睜看著別人在自己面前餓死。

饑民們缺乏糧食,山裏有糧食,而他剛好可以借到一把不錯的十字弩。

該怎麽辦,不是很明白的事情嗎?

從小在民主社會長大的他,從來就不覺得貴族對領地上一切的占有是天經地義的,相反,“為人民服務”之類的話,倒是早已浸透了他的鮮血,化作骨髓中的那一抹鮮紅。

所以他說服了酒館老板,帶著十字弩和幾個為了養活家中老小已經不要命的漢子,一起進了山。

農作物的歉收並沒有影響山裏野獸的生活,起碼從那只被他們射死的鹿看來應該如此。

“你們看看,連鹿身上都有油,人卻餓得皮包骨頭……”隋雄抱怨著,和大家扛著那只鹿一起偷偷溜走。

那是一只相當壯實的雄鹿,怕是有七八百斤重。從它身上連皮帶肉最後獲得了大概四百五六十斤可以吃的東西,包括皮、肉、骨頭、還有一些內臟。

這些東西再配合一些野菜什麽的,大概可以讓幾個家庭渡過半個月左右的時間。雖然鹿角和一些東西或許能夠賣出不少價錢,但隋雄很謹慎地把它們都深深地埋到了地下,不敢見光。

他知道,這事一旦傳出去,被領主知道了,是要死人的!

可是世上沒有不透風的墻,兩三天後,就有別的饑民知道了這件事,已經饑寒交迫的他們哪裏顧得上什麽領主的法律,紛紛來找隋雄幫忙。

隋雄幫了忙,又去山林裏面獵了頭鹿。

就這麽,一次又一次,事情很快就傳開了。

大約十天之後的一個中午,領主的衛隊長帶著十來個士兵找到了酒館。

隋雄當然不會束手就擒,他試圖逃走。憑借敏銳的反應和不錯的力氣,他居然還真的沖出了包圍,狂奔著朝著鎮子大門逃跑。

一支羽箭劃破空氣,從背後射中了他。

他踉蹌了一下,繼續跑。

於是他又挨了第二箭、第三箭……

過了一會兒,隋雄的屍體就被吊在鎮子門口的大樹上,身上一共有六支箭,鮮血浸透了他的衣服,滴滴答答落在地上,將一大片草地染得通紅。

又過了一段時間,在天黑之前,另外幾個參加偷獵的人也被陸陸續續地吊在他的旁邊。有人是被活著吊上去絞死的,有人是像他一樣被殺死之後吊上去示眾的。

天色漸漸黑了,冬天的夜,寒風呼嘯。

那天夜裏,一道閃電轟在了那棵平時用來做絞刑架的樹上,整個大樹都被燒成了灰,連帶著懸掛在樹上的屍體一起。

凡人無法看見的大水母浮在空中,沉思著,感慨著。

“作為神祇,我對於凡人世界實在缺少關注!”

他自言自語:“聽說豐收女神教會和財富之神教會發生沖突吃了虧的時候,我覺得很有趣呢……想不到這份‘有趣’的背後,竟然是這樣沉重的悲劇!”

然後,他返回了遊樂場,下令虛空假面教會全力救助饑民。

“糧食會是大問題。”羅德立刻就說,“我們拿不出足以對一個國家賑災的糧食來!”

“我會想辦法的。”隋雄沉聲說。

“而且……運輸也很成問題。”羅德又說,“要把糧食運到金幣聯邦各處,這已經超出了我們教會目前的能力。至於向達卡商盟賑災,根本就沒有可能!”

“先去盡力做吧。”隋雄說,“遇到實際困難無法解決的話,就來找我。我來想辦法。”

大家面面相覷,不明白他為什麽突然下達這樣荒唐的命令。但無論是出於善良還是忠誠,他們都無法拒絕這樣的命令。

這命令很快得到了執行,整個教會儲備的糧食被源源不斷地朝著南方運輸,送往金幣聯邦賑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