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者 The Pusher 第四章 抽牌(第5/8頁)

這是那人跑進地鐵車站之前發生的。他跑起來快如鬼魅,簡直不可思議。安迪·斯坦頓接通了對講機,把音量調到最高。他轉動著腳後跟四處觀察,感到一陣不動聲色的冷靜突然籠罩了全身——羅蘭本來也了解這種感覺。同樣的情勢他遭遇過多次。

安迪的槍瞄著那個跑動的人形,扣動了點三八手槍扳機。他看見那個穿藍西裝的人身子旋了一下,想要站穩腳步,然後倒在人行通道上。地鐵裏的人群一下子尖叫起來,幾秒鐘前還只顧埋頭趕路,想著搭乘下一班火車回家的人們,這會兒像鵪鶉似的四散開去。他們發現這天下午活命可比趕火車要緊。

“真他媽正點,”安迪說,他的聲音非常沉穩。連槍俠都要敬服他了。“讓我們過去瞧瞧那是什麽人。”

11

我死了!傑克·莫特尖叫著。我死了,你讓我給人殺了,我死了,我死——

沒死,槍俠回答。透過眯縫的眼睛,他看見警察正向這邊過來,槍口還是朝外端著。比他先前在槍店裏碰到的那兩個要年輕,速度要快。其中至少有一個是神槍俠。莫特——羅蘭都在這一個身子裏——本來應該掛了,奄奄一息,或至少是受傷不輕。安迪·斯坦頓是想一槍了事,他的子彈穿過莫特的弓箭牌襯衫左邊口袋——但也就到此為止了。兩人的性命,外在的和內在的,都被莫特的打火機給救了。

莫特不抽煙,但他的老板——莫特相當自信地打算在明年這時候坐上他這個位置——是抽煙的。莫特買了一個兩百美元的登喜路銀質打火機。他和弗萊明漢先生在一起的時候從來沒給他點過一支煙——因為這會讓他看起來像個馬屁精。只是有一次,就那一會兒工夫……通常當某個上司在場時,他拿出打火機表現一下,會得到的良好效果是:a)傑克·莫特不張揚的禮節;b)傑克·莫特的紳士品味。

考慮周詳方能把握一切。

這回把握的可是他自己和羅蘭的性命。斯坦頓的子彈擊碎了銀質打火機而不是莫特的心臟(這只是一種普通型號,莫特對名牌商標——著名的商標牌子——有著強烈愛好,但只停留於表面)。

不消說他也稍帶受了傷。當你被一支大口徑手槍子彈擊中時,就沒有什麽毛發無損的道理。打火機在莫特胸前狠狠撞出一個窟窿。打火機本身碎了,莫特的皮膚上劃出了幾道傷口;一塊銀質碎片幾乎把莫特的左乳頭一切兩半。灼熱的子彈點燃了打火機內液體燃料層。只是當警察過來時,槍俠還躺在那兒,紋絲不動。那個沒有開槍的警察在向人群高聲呼喊,嚷嚷著要他們靠後,靠後,真他媽的。

我著火了!莫特尖叫道。我著火了,讓我出去!出去!出去——

槍俠依然躺著不動,傾聽著那兩個槍俠沿著通道過來的腳步聲,根本不去理會莫特的嘶叫,也全然不顧胸前突然躥起的那股煤焦油和皮膚焦灼的味兒。

一只腳滑到他胸部下邊,當這只腳擡起時,槍俠聽任自己被軟塌塌地翻了個身。傑克·莫特的眼睛還睜著。他那張臉松弛地垂落下來。打火機的殘屑還在燃燒,但剛才在火裏尖叫的這人已經沒有聲息了。

“老天,”有人咕噥道,“夥計,你打的是曳光彈嗎?”

莫特外衣翻領上冒出縷縷煙霧,從邊緣齊整的槍眼裏冒了出來。逸散的煙霧在槍眼周圍的衣領上熏出一大塊淩亂的汙漬。警察一聞就知道,那煙霧中滿是榮生打火機可燃氣體燒灼皮肉的味道,這當兒火又著起來了。

安迪·斯坦頓,到目前為止一切都做得完美無瑕,可是他偏偏犯了一個錯誤,這個錯誤在柯特看來是不可原諒的,甭管他前面的表現如何出色,這一來就只能叫他下課了,柯特會告訴他,一點疏忽就足以搭上性命。斯坦頓明明可以殺死這家夥——沒有一個警察真正明白這種情況,除非他自己就在現場——誰料這一槍卻讓這人身上著起火來,這倒讓他有種莫名其妙的恐懼感。於是他彎腰走到跟前,也沒細想地就去撥弄那具軀體,他還沒來得及留意那雙灼灼閃動的眼睛(他還以為這人已經死了),槍俠的雙腳就猛然踹到他肚子上了。

斯坦頓舞著雙手朝後一仰,倒在自己搭档身上。槍從他手裏飛了出去。他的搭档好不容易站穩身子,正要把斯坦頓身子挪開,這時聽到一聲槍響,他手上那支槍竟像是中了邪似的不翼而飛。那只手只覺得異常麻木,像是被錘子砸了一下。

穿藍西裝那人站起身,朝他們端視片刻,說:“你們幹得不賴,比其他那些強多了。所以我得奉勸二位。別跟著我。這事兒到此結束。我不想殺死你們。”

說完他旋風般地跑向地鐵台階。